我把大佬当人参,大佬以为我馋他身
内容简介 · · · · · ·
林莞穿到小说里,成了苦追男主十年,只剩一天寿命的痴情女配。好消息只要在男主的小叔傅斯礼周围两米范围内,她就能延长寿命。坏消息傅斯礼对她避如蛇蝎。第n次被傅斯礼甩开,林莞捂着心脏崩溃,“你跑什么?!难道我会吃了你吗?!”别跑了,再跑她真要嘎了!傅斯礼神色复杂,不知道想到了些什么,眸色微深,“确实会。”林莞??????我只把你当续命人参谢谢。******傅斯礼对林莞的仅有印象,就是有个漂亮的小姑娘锲而不舍追了自己的侄子十年。直到,傅斯礼在梦中看到一本小说,小说里林莞跟他各个场景各种不可描述,相当震撼的那种。可他不知道,他看到的小说版本,是粉丝们自己基于剧情写的福利po文。梦醒来,林莞即将跟他的侄子订婚。傅斯礼想着,一定要跟林莞保持安全距离。然而林莞却像是突然变了目标一样,天天都黏在他身边。起初,傅斯礼百般躲避,各种保持距离。后来,看到侄子和林莞并肩站在订婚台上,傅斯礼心中酸意滔天。他用尽手段,终于将“侄媳妇”中的“侄”字去掉,新婚当天,从来冷冽的傅斯礼摘掉领带,露出林莞从没见过的另一面,“走剧情吧。”林莞疑惑什么剧情?十二个小时后,林莞懂了,人参吃人的剧情。不是,原小说不是这么写的
章节预览 · · · · · ·
一场筹备已久的大戏,忽然偏离了剧本了。
这是追求完美的空剎无法容忍的。
对它来说,一场欢乐的大戏就这样被人破坏。
心中只剩愤怒。
而造成这一切的人,就站在它亲自准备的观众席上。
这个人,就是牧清风。
那阴森诡异之地,也是空剎计划中设计好的一环。
原本沸腾的血液流过这里,会带动此处的阵法,将罗刹鸟尸体中的能量萃取出来,融进鲜血之中。
然后跟随着血流,一起为空剎所用。
罗刹鸟这些尸体的数量,相比于这一城的人来说,确实差距很大。
但要比那所有的鲜血加起来,还要重要的多。
其实,从空剎的气息突然开始攀升,牧清风就意识到,这可能就是危尉他们所说的,空剎差的临门一脚。
这临门一脚,很可能就是指空剎的境界。
而它所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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