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孰能不朽」

第 753 章 第十二章濁山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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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伯人的角斗场都是亲自上阵,说是角斗,实际上也是按字面意思理解,比谁更能打,但都是点到即止,据说角斗场是从龙伯人的摔跤游戏发展来的,既然是游戏,自然不会想弄出杀人的局面。

人族,严格意义上也不算杀人。

奴隶不是人,奴隶生死搏杀,或是奴隶与猛兽搏杀,虽然血腥,但本质上并非杀人,因为死的都不是人。

最早的时候角斗场只是少部分贵族的追求刺激的娱乐,只是,随着黄帝横扫八荒六合,划分九州,将帝国推到鼎盛,人族的战事日渐稀少,追求刺激的人便越来越多,角斗场也越来越兴旺。

白帝时一度萧条,那位杀伐狠辣的帝君给无聊追求刺激的贵族们带去了比角斗场更深刻的刺激——动辄灭族,白帝在位期间,被屠灭的姓氏能列出非常长的名单。

同白帝带来的刺激比,角斗场的刺激自然索然无味,因而当白帝觉得角斗场太浪费人力,有那闲工夫不如好好开发荒芜之地而要废除角斗场时,无一反对——不排除反对的都死了。

白帝去后,大抵是被压抑得狠了,在过了一段适应期,确定那个恐怖君王是真的被熬死了后,君侯贵族很快便固态萌发了,甚至比之前更花样百出,灵感如井喷。

不过角斗场真正遍地开花还是现任人王继位后。

盗趾并非第一个叛乱的奴隶,在他之前还有很多前辈,只是前辈们没他能干,一路从冀州打到了帝都,围城半年,逼得人族的帝都易子而食,折骨而炊,成功在史册之上为奴隶这一群体留下了最浓墨重彩的一笔——以叛贼的名义。

虽然之前的前辈们没盗趾这么能干,往往很快就被镇压,每次的危害都不大,但架不住奴隶叛乱的爆发频率实在是太高。

每次的危害都不大,但一百次,一千次乃至一万次的危害叠加起来呢?哪怕奴隶不是人,现任人王上任后也不得不认真处理起这个问题,不然帝国迟早让此起彼伏、你未唱罢我已登场的奴隶叛乱给拖垮。

角斗场行业也是因此而迎来烈火烹油的鼎盛。

人有品类之分,奴隶自然也有三六九等的品种之别。

因为欠债而沦为奴隶的庶奴,只要债务还清了就可以恢复氓庶的身份,主人不能随意打杀,这是白帝时定的法,在白帝时执行得还不错。不过白帝死后差不多人亡政息,只要成了奴隶,除非主人大发慈悲,不然子子孙孙都别想再为人。但做庶奴也不是完全没好处,从事的都是比较轻松的职业,危险性,这个看遇上的是什么主人。

比庶奴低一等的是下奴,这种奴隶的来源有两种,一为战争俘虏,一场战争过后总会有不少俘虏,俘虏中的贵族会被赎回,但非贵族,牲畜而已,繁衍得一向很快,要不了多久就能恢复,没必要浪费钱;二为人牙子手中买的,人牙子会从各地低价买入人口,或是更干脆点,从各地绑架掳掠人口,再批量卖给贵族。

与庶奴不同的是,下奴这一品类,主人哪怕是杀着玩都不犯法,当然,杀的不是自己奴隶便得赔偿别人的财产损失,自然,关系好的话也可能不计较,不计较自然不用赔了。

下奴一日为奴,子子孙孙永远都是奴隶,除非为主人立下大功,主人愿意赏赐一个身份。因而多是从事杂役、耕地、采矿以及修陵、角斗士等职业,旁的还好,最后两个,修陵的陵奴在陵墓修成时便是殉葬永世灭口之时,没人愿意自己修了宏伟的陵墓却因为保密不够而被盗墓,至于角斗士,每一场角斗都是一场生死搏杀,可以说,每个角斗士的手上都沾满了同类的血。

末奴也被称为贱奴,是帝国社会最底层的存在,地位仅高于人族和其它种族的混血,来源为犯了重罪的犯人及其子孙,永世不得赦。末奴能从事的职业是有规定的,无一不是最累或最危险或最不受人待见的,比如伎人,比如采矿,比如修陵、比如角斗士。

王的法子便是通过角斗场来缓解矛盾,奴隶在角斗场为主人获取利益,赢得场数够了便可以恢复庶人的身份——仅限于庶奴与下奴,末奴的话不得赦,但,可以改善生活条件。

时至今日,帝国遍地开花的角斗场中人口占据比例最多的便是角斗士。

最开始时角斗场里最多的是庶奴和下奴,但庶奴和下奴是可以恢复庶人身份的,于主人而言不划算,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工具,明明还能继续赚取,却不再是为自己赚取了,太亏了,不似末奴,只要还活着就永远都是自己的赚钱工具。

鉴于此,只要能带来足够的利益,主人一般会答应末奴除脱奴籍以外的任何事情,以此让末奴能够拼尽全力为自己赚钱。

盗趾能读书也是因此,为了犒赏为自己赚取了大量钱财的奴隶,主人满足了他想读书的心愿。

王的这一政策起到了很不错的作用,帝国的奴隶叛乱频率总算是降了下来,数十年过去,规模空前的盗趾之乱来了。

能如盗趾一般在角斗士职业中做到顶尖的很少,而能够做到顶尖的往往会被贵族看中那份实力而被收为死士,这也是大部分出色角斗士的结局,得贵族庇佑,可以过上更好的日子,不用天天搏杀娱乐别人。

盗趾走了一条和同类截然不同的路,他带着角斗士造反了。

角斗士自小习武,在别人享受父母宠爱时,角斗士不是在和同类生死搏杀就是在和猛兽生死搏杀,论武力素质,并不逊色于那些自幼习武的分封士,甚至在后者之上,同样是自小习武,一路杀人屠猛兽长大和一路切磋长大还是很有差异的。

分封士磨砺剑技杀人,最初杀的都是奴隶,循序渐进,让他们能够适应以剑杀人的感觉,并没有危险,而角斗士,输等于死。

虽如此,但角斗士的日子和分封士过的日子却是一个天一个地。

阙台繁荣,而繁荣也意味着不够刺激,太久没战事了,难免会让人静极思动。

奈何这里是阙台,白帝虽然在王侯贵族中声名狼藉,但那只是因为她杀的人太多了,她本身的功绩却是谁也无法否认的,若非如此她又如何能在死后被追尊帝君。

德合天地曰帝,更直白点的就是必须对整个人族有万世之功的王才能追尊为帝君。

谁都想当帝,帝君对人族有万世之功,而人族也要世世代代香火祭祀帝君。

人族事死如事生,重视血脉传递的一个主要原因便是恐死后无人祭祀,但帝君不管有没有后裔都不用担心死后的祭祀问题,因为整个人族都会年年祭祀帝君。

很难说白帝在位时完全不在意自己死后洪水滔天甚至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就允许自己的子嗣不随自己姓氏有没有这方面的考虑,哪怕是被她给屠了全家的人,除非自认不为人族,否则也必须年年祭祀她。

子孙对于帝君这个层次的存在而言已经没了世俗的意义。

不过就算如此,做为人族有史以来第二个子嗣不随自己姓氏的王,白帝也着实是奇葩。

第一个是炎帝,但炎帝是觉得自己的子孙不配继承燧人这个氏,而白帝是原本就没有姓氏,为王之后也没有为自己挑姓氏,一直顶着庶宁这个称呼。

然而,人族近万年的历史,拢共才四位帝,足可见帝的功绩标准有多高。

也因为帝的门槛太高,每一位帝的帝位都极高,其影响力哪怕当事人已长眠地下千年也仍残留着,甚至在某些方面会被加强。

比如阙台,这里是白帝一生最为在意的地方,在她活着的时候敢在阙台搞什么事的都被屠了族,而她死后因为功绩被美化甚至神化,阙台自然也有了不一样的意义,再加上阙之战的历史加成,哪怕吃了熊心豹子胆也没人敢在这里开战,怕被世人唾骂。

阙地的安逸可以说是深入骨髓了,而这种安逸带来的便是极度繁荣的角斗场行业。

奴隶军控制了阙地后翻出的奴隶数量之多,最后还是将常仪这两年教导的孩童都给拉了过来才数清——奴隶军识数超过二十的不多,这些孩童占了大头。

鹄将角斗士奴隶集中到阙地最大的角斗场没多久盗趾便来了,看到下面密密麻麻的奴隶们盗趾也有一瞬的怔愣,这数量还真是可观。

盗趾也不啰嗦,开头就自我介绍了一番自己是谁。

盗趾,顾名思义,一个叫趾的大盗,趾是名字,盗是身份。

在成为盗趾之前盗趾也是一名角斗士,还是冀州最为出色的角斗士,自四岁第一场角斗起便鲜有败绩。

盗趾的父母是角斗士,所以他也是角斗士,不过他的父母没他命硬,很年轻....也谈不上年轻,奴隶的寿命是人族所有品类中最低的,二十出头的年纪也可以称之为长寿了。

不过盗趾更能活。

当父被另一名角斗士杀死,母亲被一头牙狼给吃了后盗趾便希望能够摆脱角斗士的身份。

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是下奴,不同于只要债务还完就有一定希望恢复庶人身份的庶奴,他能否获得庶人身份取决于主人的意志。

谁会放弃自己的财产?

奴隶及其子孙都是自己的子孙,这是一份会不断增殖的财产,哪怕不靠角斗场,只是靠买卖人口都能一直维持一份收入。

七岁的趾说服了主人,只要他能为主人连赢五百场,主人便给他庶人的身份。

许是觉得趾根本不可能做到,或是哪怕做到了,连赢五百场的收益也足以买几万个奴隶了,主人随口答应了。

五百场,趾的对手有人,也有各种各样的猛兽,一步步的成为了冀州第一角斗士,也为主人赚来了金山银山。

彼时的趾已经不能说是单纯的奴隶了,行走的人形摇钱树说的便是他。

谁能放弃摇钱树?

主人的变化趾并非没察觉,但他也不是蠢的。

因着没想过做一辈子的奴隶,趾很早的时候便为日后摆脱了奴隶身份后要如何生活做准备。

允文允武,后者不必了,在角斗场只要不想死,没人会懈怠对武艺的打磨,前者,他在十岁的时候向主人提出了想读书的愿望,因为他带来了丰厚的利益,哪怕末奴不允许读书识字,主人为了收拢人心也很大方的答应了。

读书可以开民智,使人明目。

趾很快便和主人补了一份契书,虽然觉得到时赚够了的主人应该不至于反悔,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主人没反悔,他没想撕毁契书,却也没想过放了这株摇钱树。

连赢五百场,不能有一场败。

趾最后一场的对手是牙狼,不是猛兽的那个牙狼,而是以牙狼为名字的另一名奴隶。

只要杀死牙狼,趾便可获得庶人的身份。

厮杀时趾的剑断了,手上已经愈合得差不多的旧伤也突然出了问题。

那不应该的,趾的剑是靖奴工匠专门打造的。

手上的旧伤也用了最好的药,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

饶是意外陡生,趾也还是无愧冀州第一角斗士之名,奋力击败了牙狼。

他没有杀牙狼,角斗场并没有明文规定一定要杀了对手,但观众喜欢刺激的,所以必须杀,不杀就不能结束,久而久之角斗场必须分出生死也就成了不成文规定。不能让观众满意,带来足够的利益,角斗士会体验到生不如死这个词是怎么创造出来的。

可那又如何,他不想杀。

以为自己必死的牙狼没想到趾会放过自己,因而告诉了趾真相。

趾的剑和药都被他的主人做了手脚。

牙狼的主人重金收买了趾的主人,两个奴隶主商量好了一场双赢,牙狼的胜利会为他的主人带来财富和声望,趾的主人也压了牙狼一大笔钱,再加上从牙狼主人处得到的,足以弥补失去摇钱树后的大部分损失。鉴于连赢五百场后摇钱树也还是会失去,严格意义上,趾的主人如此做很赚。

很奇异,趾诡异的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可愿随我掀了这世道?”

那天趾与牙狼凭借着高超的武艺冲入了观众席,杀死大量贵族制造了足够的混乱后趁乱放出了角斗场所有的奴隶,随后又兵分若干路将别的角斗场的奴隶放了出来。

楼国贵族尽数被屠杀,冀州最繁华的角斗之国楼国亡。

九州震惊,趾也因此被整个帝国追杀。

奴隶不驯顺就已经很该死了,居然还叛主。

叛主也就罢了,居然还造反。

造反也就罢了,居然还屠城。

罪无可恕。

在遇到常仪之前趾想的都是怎么在诸侯的围剿中活下去,找到一块合适的地盘,建立一个没有奴隶人人平等的国家,但不管多努力,跟随他的人都越来越少,相继倒下。

遇到常仪的时候趾刚刚失去了从最初就陪伴自己征战屠灭无数贵族的牙狼。

许是因为已是绝路,许是彼时常仪眸中深入骨髓的仇恨引起了他的共鸣,他接受了常仪利用诸侯与诸侯、诸侯与王权之间的矛盾杀向帝都,屠帝都的建议。

既然天地不容,既然注定是死路一条,何不轰轰烈烈的大干一场?让那些膏粱贵族好好看看,所谓贵族,终不过腐肉一团,与氓庶奴隶并无区别。

屠帝都的目的最终还是没达成。

诸侯和王权的矛盾还没到能看着奴隶屠帝都而按兵不动的程度,因而在估量着帝都的实力被削弱得差不多后便出兵了。

盗趾想屠帝都,但没想将所有人都给填进这座无底洞里,权衡了下,发现实在是干不过,还是撤兵了,当然,也留了足够的惊喜。

帝都方圆百里所有的粮食能带走的都被他带走了,不能带走也都烧了,他很好奇诸侯联军赶到帝都后吃什么喝什么。

既然是驰援,粮食肯定不会带得太多,粮食不够吃肯定会找王要,而王肯定没那么多粮食,他要有那么多粮食,帝都也不会在围城时易子而食,折骨而炊。

不过这并不代表帝都就没粮食了,事实上帝都还是有很多粮食的,只是那些粮食不属于王。

盗趾很期待帝都因为粮食而爆发内讧,可惜这么久过去都没消息,反倒是听到了东边羽族入侵的消息,显然内讧不起来了。

盗趾只能感慨,羽族的入侵真是恰到好处。

若非羽族入侵牵引了帝都大部分的精力,自己怕是很难活着走到兖州,但也因为羽族入侵,帝都内讧的希望也没了。

却也正因为这些,盗趾深刻意识到所谓贵族,不过如此,王侯将相难道是有种的吗?

当然是没有的,若有种,为何能如此轻易被他屠杀?

盗趾熟练的从自己的经历中挑拣了一番,再润色一番,一篇慷慨激昂的大白话(一千个奴隶至少九百九十九个不识字)演说稿迅速成形。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护卫在侧的鹄听得热血澎湃,他尚且如此,何况台下的奴隶们。

当第一个奴隶振臂高呼杀光贵族后,仿佛最暴烈的疫疾一般,不过片刻,所有人都被染得热血翻滚。

盗趾做了个手势,早就准备好的奴隶军将用绳子串着的被俘贵族给拉了进来。

盗趾振臂道:“杀了这些奴役迫害我们的吸血虫,让他们明白我们不是只会任人宰割吸血的猪羊。”

奴隶们沉默以对。

奴隶军有人丢了十几把武器给奴隶们。

盗趾含笑望着奴隶们。

过了好一会,终于有一个奴隶哆哆嗦嗦的捡起了一柄剑,脚步虚软的走向贵族们。

看着走到面前的奴隶,衣衫华丽的一名中年贵族露出了轻蔑的眼神,贱奴就是贱奴。

奴隶看着中年贵族的眼神,手突然就稳了,一剑砍下,中年贵族轰然倒地。

有了带头,很快有更多的奴隶捡起了剑冲向贵族们。

武器只有十几把,奴隶们太多,根本不够捡,迟了一步的奴隶们干脆上拳头甚至上嘴咬,有一部分贵族比较倒霉,是被活活咬死的,血肉模糊,很难想像那曾是一个气质高贵的人。

襁褓中的婴孩无知而好奇的望着少女,少女有着一双极为美丽的浅色眸子,木雕面具也颇为新鲜,没见过。

男婴瞅着少女露出了一个无齿的笑。

少女下意识的回以面对稚童时最能让稚童安心的温和笑容,却被面具所遮挡。

少女也很快意识到了面具的存在,抬手摸了摸面具,面具下的笑容顿敛,重新化为坚冰。

“雪崩之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我如此,你亦如此。”少女对婴孩叹道,言罢抬手将婴孩丢进了池塘里。

孟孙氏人口很丰,少女放过了奴隶和宾客也还是有一百五十一口人,为了省事,少女扔的是同一口池塘,这会儿池塘都让填得水断了,下面是数层的死人和半死之人,婴孩倒没摔出个好歹来,却也被摔疼了,立时发出了哇哇的大哭。虽不知事,却也依稀记得,只要自己哇哇大哭,就一定会有人马上来满足自己。

少女拿了铁锹开始往池塘填土,对婴孩的哭嚎不加理会,甚至第一个就在婴孩身上填土,没几锹土便将婴孩给埋了,婴孩表达疼痛的哭声须臾便止住了。

孟孙安目眦欲裂,不,不是欲裂,而是已裂,眼眶活活瞪得出了血。

......

孟孙安呼的惊坐起身,烛火的光芒落在身上,这才恍然自己身在何方。

“常仪!”孟孙安磨牙吮血般吐出了两个字。

十年了,行遍天下,我终究还是找到了你。

从噩梦中惊醒孟孙安便再难眠,这十年的每个日夜尽是如此,唯有抓到常仪,问出为何那般对他全家,再将常仪处以醢刑,将肉醢一口一口的吃掉,自己才能彻底从噩梦中醒来。

孟孙安行出了帐篷。

帐篷需要耗费的材料并不少也不便宜,再加上时间不充裕,因而除了贵族及其心腹亲卫,皆是宿于狂野,一两围篝火而坐或躺,互相取暖,即便如此,每日起来时还是会有冻僵者。

兖州不比南方,气候更冷,冬日冻死人是很寻常的事,幸而孟孙安素来心善且爱兵,除了必须的管饭,还时而分肉食,使得麾下徙卒皆忠心耿耿,不然早就出事了。

只是,孟孙安行走大帐看到的还是极为士气低落的徙卒们。无广告网am~w~w.

只能庆幸,徙卒们从来都不是战争的主力,但再多走走,便发现那些甲士也同样精神不太好。

一路从帝都追着奴隶军,期间还多次追丢,追得筋疲力尽,又是一年中最冷的冬季,谁也没法保持精神奕奕的状态。

甚至于,若非麾下一部分来自于孟孙安封地,是孟孙安的心腹,大部分是王和诸侯们给的,都奉了命,早就打道回府了。

比起追剿卑贱的奴隶叛贼,他们还是更想去沃西,那里才是战争捞战功的地方。

剿灭奴隶叛贼,最多不过是一路上劫掠富户获取财货牟利,但利也有高下之别,沃西捞战功能换来的可是实打实的封地和爵位。且沿途富户早就被叛贼给劫掠过,他们再劫掠一遍也不过是捡叛贼剩下的,油水并不能让人满意。

在孟孙安死咬着叛贼千里追踪后,本来还只是一点的不满都快化为实质了。

比起徙卒,士们的不满就真的是更具威胁。

徙卒终年劳作,一年到头难得几顿饱餐,更难得食肉,因而可以用粱肉轻易收买,就算收买不成,后患也不会太大。

贵族士人皆自幼脱产习武习文,不仅终日饱食,还日日有肉可食,真和徙卒对上,一个能打一百个。

历史上不乏几名士人驾着一辆战车便杀得数百敌人狼突豕奔的,后者便俱为徙卒。

为了安抚士人,这一路上孟孙安都默许了他们对富户的劫掠,但天气越来越冷,哪怕是劫掠也嫌刀握着冻手,因而这终究只是一时之策。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若是在天气暖和的时候便追上了哪还会有这么多事。

可恨叛贼忒能跑。

孟孙安正漫步着,忽然闻道了浓郁的肉香。

脚步顿了顿,终是绕了过去。

行军路上,哪有肉食?好点是食麦,差点的是啃草。

想吃肉,没问题,看能否碰到人,碰到了自有肉可食了。

行军在外,一些小事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

孟孙安终究还是没被仇恨给冲昏头脑,选择了在离阙地最近的一座城邑休整,敲了这座城邑的主人一大笔钱粮,稳定了军心,然后便是等待了。

找常仪找了十年,他自然也发现了一件事。

被活埋全家的受害者不止自己一家。

不同的是,自己活下来是常仪没把自己给一块埋了,但别的人家....除非实在是距离远,不然常仪都是让人一大家子整整齐齐的上路。

虽如此,但因受害者实在太多,范围更是广,横跨半个帝国,因而最后还是被发现了常仪的存在。

早先的时候以为是灾难君王。

如此丧心病狂埋人无算的事,很符合灾难君王那丧心病狂的冷血性格,也能解释为何。

灾难君王杀人不需要理由,真的是随机随性随心,曾有人试图弄明白灾难君王杀人的规律和特征,结论是没规律也没特征。

上到国君,下到氓庶,所有阶层都有受害者。

不,也不是所有阶层都有,至少灾难君王没祸害过奴隶。

没直接祸害过,间接的那就是没法了,贵族死了,下葬时总得有几个人殉,不然多配不上身份,且死后也得有人服侍呀;国与国之间,贵族与贵族交战,做为最底层的奴隶,死伤更是不可避免。

这也让人一度怀疑过灾难君王是否出身奴隶,对奴隶主阶层的恶意太明显了。

只是后来打交道多了,发现这个猜测不靠谱。

灾难君王的容貌气度以及才华都太过出众,说她出身诸侯公族都有人信,出身奴隶....奴隶普遍不识字,即便是比较亲信学了几个字的世仆,接受的也是奴隶教育,核心思想就一个:忠于主人,为主人奉献牺牲自己的一切。

灾难君王的身上完全看不出一个奴隶应该具备的道德与精神,她连最基本的人性都没有。

常仪活埋,氓庶奴隶几乎没有,也不排除有但不为人所知,谁会关心奴隶死活?便是灾难君王也是因为她并非每回都将人给杀了才会被人得知受害者中包含了氓庶阶层,因而能够打听出来的常仪活埋之凶残行径下的受害者皆为贵族。

也因着此事,多年前联盟绞杀灾难君王时,参与的国家不下三十个,生生将灾难君王给逼入绝路,最终处以醢刑——尸体打成了肉酱被仇家们分食了。

却也是因着那场绞杀,常仪的仇家们发现自己似乎搞错对像了。

虽然同样没人性,但凶残没人性也有凶残没人性的风格,至少灾难君王和常仪的画风不是同一种。

常仪热爱活埋一百年不动摇,且是一家人整整齐齐的那种活埋,不管过程如何,都是奔着要人命去的,而且每次动手都是悄无声息。

灾难君王,说起来可能没人信,但又很难不信,她似乎从头到尾都没有杀人的心,只是一个缺实验素材的医者罢了。

缺少实验素材也不是什么事,人族有一种奴隶叫药奴,指的就是专门用来做各种药物实验的奴隶,奴隶便宜,又会说话表达身体的反应,最适合做实验了。

灾难君王的问题在于她对药奴很挑剔,必须身强体健,但这年头有几个奴隶是身强体健的?因而她每次都是挑起几个国家或是几个贵族大战,然后趁乱绑架身强体健的贵族回去做实验,那些实验素材也不是全死了的,还是不少活了下来,就是只能算活着,心理上落下点问题也很正常。

搞明白灾难君王到处放火图的是什么后被祸害过的诸侯贵族们都气得不轻。

最后,灾难君王不戴面具,那家伙生得一张让人怀疑自己眼睛的脸,那是一张从三岁到八十岁都很难提防的人畜无害的脸,没有侵略性,却也不显得怯懦,唇角天生带着上翘的小弧度,见之可亲,也正因为此才会受害者众多受害范围辽阔。

常仪始终戴着面具,不好说脸如何,但灾难君王不仅娃娃脸,还矮,身长有没有五尺都是个问题,而常仪的身高在十年前便已超过五尺。

由此也能看出两者的根本差别,灾难君王行事太过张扬,张扬得最后诸国绞杀她时要找她都不用多费什么脑子。而常仪,孟孙安找了她十年。

然而,越踅摸越头疼。

知道一个人所求,那么想对付这个人就很容易了,典型例子就是灾难君王,知道她图什么后,仇家找她的行踪那叫一个驾轻就熟

常仪,她唯一的特征便是活埋,但这算个鬼的特征,这年头每逢战争,俘虏太多吃不下,将其中的贵族挑出来回头换钱,剩余的活埋是常规处置,常仪最多就是反过来了。当然,战争时如果缺粮或是想打牙祭,那俘虏就不是被活埋,而是制成人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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