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婚姻」

第14章 危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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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经济封锁

婚变以后,我去找过我前夫最要好的同学。他当然知道我前夫的外遇,也常跟我前夫和他的外遇出去吃喝玩乐,为此我还责问过他。当然,他是我前夫的同学,并不是我的同学,但是他毕竟还不失良心,关心地问我:

“你现在是不是还跟他住一个屋檐下呢?”

我苦笑,很老实地告诉他:

“不但同一个屋檐下,还住同一个房间里。”

他追问:

“那你们的关系好不好?”

我笑不出来了,回答他说:

“关系当然不好——”犹豫了一下,我还是维持坦白,“没有关系嘛!”

这时候,我前夫的同学突然对我预言:

“我敢说,不出半年,他一定会对你实施经济制裁……”

我急急打断他的话,插口说:

“不会啦,他再混账也不会混账到那个地步。”虽然出口没好话,可我对我前夫的某些信任还是存在的,“何况是他的错。我一直都是个好太太,又没存私房钱,我们的钱都是拿来家用的。”

听了我的回答,他用悲悯的眼光看着我:

“施寄青,你实在太天真了。”

正如他所说的,我当时是太天真了。

踏出朋友的家门,我立刻就把他的警告给忘记了。回到和丈夫同住的屋檐下,我还是每天找他吵架,吵架,吵吵吵。

大约两个月后,我公公因为癌症去世,一向最帮我的人一死,我前夫开始对我实施经济封锁,或是不给我家用,或是在家用上东减西扣。果然如他朋友所预言的。每次我跟他要钱就是吵架,除了吵架还是吵架,此外无他。这时候,我的大姑子从加拿大回来奔丧,她居中调停,说好一个礼拜给我一千元去买菜,我丈夫自然说好,换言之,在我买了菜之后根本没有余钱,没有钱我自然不会找他吵架,打的倒是如意算盘。我心里还是不平,气我大姑子向着她弟弟,我丈夫当时虽然只是科长,也算是主管级,一个月的收入将近两万元,我帮他看家带小孩,手上却一毛钱也没有,算什么呢?所以,我们之间还是吵,而且吵个不停。

有一天,我婆婆说话了:

“要吵你们就到外面去吵。你们搬出去住,户籍也迁出去,小孩上学也到附近去。要吵到外面吵,不要在我家吵。”

话是对着我丈夫和我说的没错。可是我只觉得婆婆是针对我讲的,因为我的丈夫是她的儿子,她自然是帮着儿子。

那一刻,我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婆婆和我丈夫联手要把我赶出去。哼,没那么便宜的事,我不搬。于是我还是每天在家吵架。

有一天,我婆婆再也受不了。她在公馆附近租了一间屋子,付了押金和租金,又出钱买了一个冰箱,拿了一些旧家具和家里多备的锅碗瓢勺,然后她叫来儿子找了搬家公司,终于把我们赶了出去。

分居协议

搬出婆家之后没多久,我丈夫就跑回家去了。本来我想找他吵架,继而又想,分居倒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大家在一起的时候一定吵架,我每天跟他同在一个屋檐下,他的一举一动都会惹怒我,不如分开来住,眼不见心不乱,也好。

于是,我们就分居了。

我们作了一个分居协议,每个月由我丈夫给我一万元的生活费,我带两个孩子,房租由我婆婆负担。新的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但是,问题接踵而来。

我的娘家很穷困,当我和我的丈夫一从美国回来,家人就要我出钱去买房子,那时的房价很低,我考虑到父母混了一辈子的生活没有一个居所,就答应了,结果找了个房屋中介公司就把房子买了。不料,屋漏偏逢连夜雨,买了房子以后我就遭遇婚变,房子买了要付钱,我又没有工作,中介费也要付,怎么办呢?我只好从仅有的一万元生活费里去克扣。钱少了,我们的伙食当然就吃得很差,孩子无法体谅我的困境,每次回婆家就跑去搬弄是非,向他爸爸抱怨,于是他就来怪我:

“我给你钱养小孩,孩子说你什么都没给,吃的用的都没有。”

然后,他开始找我麻烦。每次该给钱的时候他就有各种理由:

“这个月你没有带小儿子,我只能给你八千。”

“这次孩子在医院开刀,一个月里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没有让你养,你只能拿五千。”

每一次伸手拿钱,我的自尊心就要受损一次,我的心理愈来愈不平衡,情绪愈来愈坏,情况愈来愈糟。

那段日子里,我们母子三人住在那间破破烂烂的公寓里,要看电视没电视,要打电话没电话,孩子成了我的出气筒。我常常打小孩,只要他们一捣蛋我就打。那是一个恶性循环,孩子告状,我前夫找我麻烦,我再回头出气出在孩子身上。日子愈来愈难过了。

这样过了半年,靠着老师的帮忙我回到婚前任教的学校当代课老师,有了七千多元的收入,情况稍微好转,但是我的大部分收入都拿去缴房款,生活还是没有改善。早上,大儿子上小学,小儿子上幼儿园,事情好办;下午我还在学校,只好把大儿子寄在小儿子的幼儿园;下午四点小儿子下课我得赶去把他们接回家,孩子还是牵制了我的时间。

我们最初的分居协议言明只订一年,一年后再重新修改契约。这时,一年的期限到了,我要求前夫提高每个月的生活费,被他拒绝了。在他而言,一万元给我已经很多了,何况房租是婆婆出的,他觉得自己已经够慷慨的了。

其实,他很傻。他以为多一点钱给我,我就会用那笔钱来反击他,他只看到这一点。他没想过如果他多给点钱,我的愤怒就不会那么大,钱可以化解一个人的不满,可以瓦解一个人的意志,他不懂。

就在二度要签协议书前,我想通了。

一天,我将孩子的衣服和杂物打包妥当,牵了两个孩子到他单位去,将孩子和责任交还给他。我决定了,我不要带小孩,我也不拿他的钱,我去做女工好了。

女人的长期抗战

很多女人在发生婚变后来问我:

“我该怎么办?我丈夫不要我了。”

撇开所有的疑问,我一定先问她:

“你有没有工作?”如果答案是没有,那么我一定立刻追击,“赶快去找工作。你现在没有时间跟他吵架,也没有本钱跟他吵,赚钱最重要!”

在这个重要关头,一般女人的反应都一样:我不要出去赚钱,我要他养我。她们的心里暗自想着:是他有外遇,为什么要我改变?这样的想法就大错特错了。我把话挑明了讲:

“你既然拿了他的钱,吃了他的米,你还想拿剩下的钱来攻击他,没有这样的好事。”

事实就是如此。如果你要对你的婚变采取行动,那你得用自己的资本来反击,你的资本从哪里来呢?工作啊!除非你过门的时候早想到今天,陪嫁了很多嫁妆,银行有很多存款,父母很有钱。若是都没有的话,你唯一的办法就是靠自己赚钱,去工作。

当你有了工作,你就没有时间跟他吵架,这是一项好处。

走过婚变以后,回想以前所有的那些争吵,都是没有意义的,不过是浪费时间,使自己更加伤心而已。除了情绪的发泄,没有任何建设性的功能可言,甚且发泄过头以后,反而对自己有害,不论是身体的还是心理的。

其次,有了工作之后你不会那么冲动地立即去对他的行为有所反应,你开始恢复冷静了。这个仗不是当初你所想的那么简单,这是一场长期的消耗战,怎么样才能赢呢?只有配备精良,你才能有胜算。

反过来看,没有工作是存在了一个最大的危机,那就是对方可以跟你谈判,因为他知道你手上没有足够的筹码。我前夫曾经提出要求,他给我十万元,我们离婚,但是我不肯。我的婚姻难道只值十万元吗?何况他还声明要分期付款,每个月从他的薪水里拿一万给我,分十次付完。对一个没有工作的女人来讲,每个月一万只够她的生活费,十个月之后呢?后来他虽然加价到五十万,可我自然还是不肯。

为什么他可以这样对付我?只有一个很简单的理由,我没有钱,而他知道这点。

还有一些女人说:

“离开学校这么久,我找不到工作。”

是的。当我开始找工作时,我从来没有想过,一个大学毕业的女人,在她结婚生子之后,再度出来闯社会竟有这么困难。它的困难在于我的自恃。我以为凭我堂堂一个大学毕业生,当然要一个坐办公桌的职业。我会英文,找个秘书工作不难吧?

但是,打开报纸,千篇一律不外是:公司征女秘书,限年龄二十五岁以下,未婚。最基本的两个条件我都不符,虽然这个基本是可笑的。我发现,在这个就业市场中,我正处于一个不利的阶段。所以,后来我决定放弃害人的自尊,去当一名女工。

根据这样的经验,我常常反问那些无助的女人:

“你所谓找不到工作是找不到一个坐办公桌的工作吧?如果你破除自己一定要找个办公桌工作的观念障碍,那么无处不是工作。”

前阵子电视报道,鼓励中年太太出来投入劳工行业。今天在中国台湾,非法的工人这么多,工厂和服务业都欠缺女工,如果有本土的工人愿意,雇主绝对欢迎她们。甚至,到医院当护住,到美容院帮人家洗头,替人带小孩,当家政服务员都可以。在劳工神圣的前提下,出劳力一点都不可耻。

男人与女人的战争

放弃对丈夫的经济依赖是走出婚姻的第一步,因为你必须先独立才能求生存。

外面的世界并没有什么狼啊虎的会吃掉你,你到底在怕什么?

在家里当家政服务员,你要带小孩,要煮三餐、洗衣服、拖地,每个月累得半死之后,你丈夫给你钱还外加给你脸色。那薪水是纯薪水吗?不是,它是生活费。如果你去帮佣,有些人家还管吃住,还有假日可休,你或是不用带小孩,或是少煮一餐,主人给你薪水还要看你脸色。你思前想后,拿你丈夫心不甘情不愿给你的那笔钱,划算吗?

好,如果你愿意当受气包去领那笔受气费,那也行,你就扮好一个受气包的角色,忍气吞声到底。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既然你舍不得放弃经济援助,那么你就乖乖地做个顺民吧。

男人有了外遇,因为身为经济主宰者,他一定会对敌人——不肯离婚的妻子施以经济制裁的手段。而一个多年埋首家务的女人,她往往会因此败下阵来。

今天,我很感激婆婆的一点,要不是当初她出钱租了房子,造成我跟前夫分居的事实,我不知道后来还要花多长时间在吵吵闹闹上。一个婆婆的立场是很为难的,儿子和媳妇之间有了问题,不论做婆婆的怎么做,媳妇总是认为她向着儿子,母子连心嘛。我的婆婆也许私心希望能留下儿子,但是至少在行动上她已经力求公平了。

可笑的是,中国台湾地区有关规定并不承认分居这回事,因此我和我前夫的分居协议实际上是无效的。但是,当时我们双方都以为有效,所以在条约上斤斤计较,谁也不肯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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