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孰能不朽」

第 840 章 第九十九章辛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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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准备结婚,但赭也不想耽误农时,同时辛筝又不能在清水邑逗留太久,权衡之后婚礼定在了春耕之后。

这是个好日子,春耕是一年中最忙的时间段之一,结束时不论男女的皮肤都会向黑炭靠近,身上的肉量也会减少,报名举行婚礼的人顿时缩水四成。这种重要的日子没人愿意灰头土脸的,反正集体婚礼间隔一月到一季,将形容养回来了再举行婚礼也不迟。

饶是如此最终集体婚礼的新人还是有一千五百多对,辛筝制定的法律是去有司领了婚书才是合法夫妻,并不强求婚礼,人们举行只是出于传统。但领婚书只需要两个钱的手续费,举行婚礼动辄成千上万钱,因而氓庶都是领婚书再参加集体婚礼,并不会单独举行婚礼。但清水邑之前一直都没有举行集体婚礼,很多新人便只领了婚书,已做了夫妻住到一起,如今见有集体婚礼,不少夫妻便想补偿自己一个婚礼。

集体婚礼并不强求必须是没领婚书或是多久以内领婚书的夫妻,多种因素下清水邑第一场集体婚礼蔚为壮观,为了载新人,全邑的马车都借了过来。

以红布鲜花装饰的婚车队伍绕城一圈,沿途掷鲜花者无数,坐在第一辆婚车中的赭与青蘅是宾客与路人们手中鲜花的重点招呼对像,一路是被埋。不论怎么推开劈头盖脸落下的鲜花,几个呼吸间便又被埋了,以至于婚车终于绕城结束回到婚礼场地时众人望去只看到满车鲜花与车后的鲜花大道,完全见不到人影,好不容易从鲜花里挣扎出来,一闻彼此身上,差不多被鲜花腌入味。

因着赭的父母年迈不宜远行而代替父母来参加赭婚礼的长兄伯丹对新娘的亲属们道:“看来清水邑的氓庶都很喜欢赭。”不是真心爱戴不会因为赭的婚礼如此欢喜且祝福。

大案围坐了八人,只伯丹一个是新郎的家属,其余人不是新娘的友人便是新娘的家属。伯丹觉得自己需要为弟弟向新娘家属多说点好话,因为新娘的家属们似乎都不太高兴,尤其是那个叫连山好的巫,脸色比养的水灵灵的菘菜被豚拱了还难看。其余人虽不至于如连山好一般难看,但神情或多或少都有些微妙。

到底是新郎家属,不能太不给面子,最后还是抱着无忧的君离配合的开口:“令弟治理有方,清水邑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家家有余粮可食,年轻有为。”至于女子同这样的人结婚是否良缘,若新娘不是青蘅,那确实是。

清水邑的条件确实好,是天赐的好地,只要管理者脑袋上顶着的不是猪头,想让清水邑发展起来都也不难,但要家家有余粮可食就很有难度。

要知道旧时氓庶爱灾年甚于爱丰年,原因便在于灾年时再苛刻的官吏也会在收税时顾虑些,给氓庶留一口气,沃野千里的粮仓之地在丰年时遍地饿殍光是翻史书都能翻到许多次记载。

就算是如今也时有官吏做类似的事,当然,死得也很惨就是。

对于辛筝而言,我制定了税赋,你却不经我的批准就增加税赋。今天能私加税赋,明天是不是就要割据自立,后天举兵造反,四舍五入等于你要杀我。不行,必须杀你三族,斩草除根,谁敢拦我就是觊觎我的生命,一起杀。

辛筝砍的人头能堆出一座巨城后这种风气终于刹住,但也只是明面上不再有官吏巧立名目增加税赋,变成了私底下的吃拿卡要。

只要有心,权力变现的道路千万条,任君择选。因而像清水邑这种情况甚为罕见,冲着这成绩,赭的前途必定一片光明,不管谁与之结婚都是福气。

辛筝用手肘捅了捅巫咸示意大好日子别一副死人脸,同时接口对赭与青蘅的婚姻一同天作之合锦绣良缘的好夸,夸得伯丹放了下心,只当新娘的家属表现怪异不是对新郎有什么意见,应该只是舍不得新娘成婚——按人族最近两百年的传统,成了婚就得分家。

巡城之后是祭拜天地,再是夫妻对坐,净手,用匏瓜做成的酒器饮苦酒,共食太牢,当然,说是共食太牢,实际上还是有差异。

豚牛羊三牲俱备为太牢,而吃牛肉要坐牢,因而食案上的牛肉换成了狗肉,夫妻共饮苦酒共食三牲之肉,以示未来同甘共苦。

若是一对新人的单独婚礼,吃完后还会说几句感言,但这是集体婚礼,让新人发表感言的话,这场婚礼十天十夜都结束不了,因而最后环节略过。

新人将食案上的肉各吃了几口完成仪式,歌舞杂技表演也开始上场,同时宾客们的食案上开始上菜,一边吃一边看节目。

食案上上了四菜三汤,菘菜炖鱼头一盆、生姜野菜海带乱炖肉加鱼、葑炖肉一盆、水煮野菜一盆、烤肉一盆、蒸肉丸一盆、炸肉一盆,饮料则是乳酒和葡萄酒。

因为宾客的食案每张围坐八人,故而七个菜每道的量都很足,皆以盆做容器,能洗脸的那种大盆,一盆至少两三斤菜,两汤中汤水加菜更是五六斤。量足的同时油水更是足,哪怕是水煮野菜这道纯素菜,说是水煮不如说是油煮。

“好丰盛。”幽篁瞅了瞅,没认出来是什么肉,好奇的夹了一箸咀嚼,口感也是没吃过的,稀奇道:“这是什么肉?从未吃过。”

她这些年为了收集法律材料城邑乡野里到处跑,出门在外自然没法讲究,衣服还好,冰蚕丝的衣物扔火里烧一烧,洁净如初,只要不嫌腻,一身衣服能穿一辈子,吃的就没办法了,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只要不是智慧生物,只要吃不死人就没她没吃过的,但这回的肉真没尝过。

九方燮道:“是恐龙肉,婚礼前几日狩猎队猎了一头大龙,都被买了下来,这种草食恐龙的肉加上香料炖煮后味道甚是鲜美,殿...女公子可以多尝尝。”

幽篁忙不迭点头,一箸又一箸往嘴里夹肉,好吃。

巫咸道:“你想吃,宛州边境有的是。”

幽篁看了眼巫咸,虽然不明白青蘅为何会将巫咸请来参加婚礼,但既然被邀请,说明是可以信任的,至少回去后不会乱说什么,就是脸色太臭了。“巫,大喜的日子你笑一笑呀。”

巫咸答:“笑不出来。”

啃野菜的丹青道:“无病难得成婚,你这样的宾客太没礼貌了。”

“我宁愿她不婚。”巫咸道。

听不下去的九方燮道:“你真的不是来砸场的?”

巫咸道:“不,我是来参加婚礼的。”

九方燮一脸无语。

巫咸解释道:“她是我看着长大的,所以来参加婚礼,但参加不代表支持与祝福,她结婚太不理智了。”玉主看上个男人或女人,招招手的事,想玩真爱也没什么,历史上也不是没有,但不需要也没必要结婚,徒增事端。

辛筝好奇的问:“那你会诅咒吗?”

“不会。”

“那就没事了。”辛筝扭头对担心的伯丹道:“别理她,一个不愿意女儿结婚的老母亲心态罢了。”

什么老母亲心态,我是因为巫宗的传统和规矩,巫咸想开口却未能如愿,九方燮眼疾手快的夹了一颗婴儿拳头大小的肉丸怼她嘴里。“吃你的吧。”

“咳咳咳....”

巫咸艰难的将嘴里的肉丸咽下,再看九方燮时眼神宛若利刃。

“你这么不喜欢破坏规矩,为何没将他?”九方燮好奇的示意了下脖子,以巫咸的性子不是做不出这种事。

“想过。”巫咸瞅了眼婚礼台上努力做出最从容的姿态却仍难掩腼腆紧张的少年,又瞅了瞅正拿着箸在和无忧打架抢肉吃的辛筝。

九方燮瞬懂,若赭是个寻常人倒也罢了,杀了便杀了,但他是辛筝手下的臣子,还是能臣,不论巫咸的动机是什么,对赭下手的行为都是对辛筝王权的侵/犯。另一方面赭在元洲得罪了那么多人还能活着到海州上任并干出成绩而非病逝在路上或任内,显然不是吃素的。

一定要弄死赭免不了大动干戈,但为了个不论是神权还是王权都不会承认,甚至来日倘若被捅出来青蘅自己都不会在人前承认的婚姻大动干戈值得吗?权衡一番,只要结婚的人是乐师魏无病不是玉主青蘅,也不是不能捏着鼻子忍忍。

“你真倒霉。”巫咸道。

巫咸一言难尽道:“为何一定要这个仪式?”以她对青蘅的了解,青蘅是不会自己想起要结婚的,巫宗别的不行,在调/教玉主价值观(比如婚姻观,比如爱众生)这方面还是可以的,青蘅根本没有结婚的认知,却想结婚,问题只能出在赭身上。

巫咸道:“这个问题我知道答案,我听说了赭要结婚的消息,考虑他很能干便来捧场,没想到准新娘竟是....女公子,便劝了他一番,可惜劝不动,便问他何以如此冒险。他回答我古往今来重要的约定都会举行仪式,而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相约一生相守的仪式是婚礼,而生活需要仪式感。”

巫咸一脸理解不能,她有过不少情人,但再美的容颜看个十年八载也厌了。

从无忧手里抢到肉成功将小家伙弄生气让君离不得不哄孩子的辛筝得意洋洋的将肉送进嘴里,一边吃一边搂住巫咸的脖子,咽下嘴里的肉。“情之所钟从来不由人,但你这种没有缘分的人是无法理解的。”

巫咸嫌弃的推开辛筝:“这种缘分不要也罢。”

用了几口饭菜,巫咸又抬头瞅了瞅赭,困惑道:“他生得有点眼熟,怪了,我应该是头回见他。”虽然不是头回听说,但之前都没见过面。

“哦,你大概是见过竹的夫。”正在啃炖肉的辛筝随口答。

“谁?”

“近两百年前在洛水的一位官序先生,教学生教得很好,数次受到我的接见,她与其夫感情很好,每回都会陪她一起,你也见过两次,与赭生得很像。”辛筝说完见巫咸一脸茫然,便换了个提示。“竹也是洛宜的大母。”

说一个官序先生巫咸可能不知道,但说一位公卿巫咸还是能想起。“他是洛宜的后代?我记得洛宜的后代好像被你给杀光了。”

辛筝没有狡兔死走狗烹的恶习,但她有在功臣死了以后灭功臣后代的爱好,但也不能说辛筝杀得不好。英雄的后代可能是英雄,但概率太小,狗熊纨绔的概率更大。承前人祖荫,打小拥有大量的资源,衣食无忧。有的人有这样不愁吃穿的出身会去追求精神上的富有,但更多的会慢慢迷失,觉得自己与别人不同,是上等人。

没有什么比将同类踩在脚下更能彰显自己的高贵与不凡,因而当一个人觉得自己是上等人,别人是下等人,发展到作践同类便是必然。

辛筝对功臣会有几分容情,虽然不会对犯了事的功臣手下留情,但功臣要行差踏错时会把人拽住,避免走向君杀臣的结局。对功臣的后代却不会容情,功臣是功臣,功臣后代是功臣后代,两者在辛筝眼里是不相干的存在,没有挥霍情绪的价值。

宜后代的下场便是辛筝这种观念下的案例之一:连坐三族。

辛筝为自己申辩:“没杀光,我只是将家主一脉杀光了,旁支流放炎洲。”

巫咸看向赭。“他是炎洲人?”她记得被流放炎洲的人及其子孙很难再回元洲,而赭最早的服役、官考、为吏、为官都是在元洲。

“不是,被我杀了满门的那个家主是竹的第五代子孙,人族的繁衍能力你又不是不知道,五代人的时间保底也能繁衍两三千的血缘后代。但再显赫的氏族也不可能供养这么多成员,每代都会有旁支被淘汰。赭的祖上便是被淘汰的旁支,也算因祸得福吧。”辛筝道,连坐也要讲究基本法,出了五服或分家且分居两地很久没有往来这类八竿子才能打得着的亲戚关系并不会跟着倒霉,即便没出五服,除非是特别恶劣的罪行,否则非直系亲属就算被连坐也不会人头落地。

听出了这俩对话什么意思的伯丹一脸懵。“我家祖上出过公卿吗?我怎么不知道?”

“很多代前的事了,你不知道很正常。”辛筝随口道。

巫咸奇道:“那你怎么这么清楚?”

因为赭在我的王位候选人名单上,我自然要先查查他全家查查他祖宗,辛筝道:“因为他很优秀。”

巫咸瞬懂,举酒敬辛筝,祝你早日玩死他。

亲友们觥筹交错中新人也完成全部的婚仪,在食用太牢垫了肚子后端着酒来寻家属们饮酒,众人皆欢快的给新人灌酒,唯一要死不活的巫咸更是咬牙冲在灌酒第一线。可惜赭是海量,青蘅体质特殊喝多少酒都能迅速消化,于是灌酒的或倒或趴,新郎新娘仍旧神气活现的,甚至有余力将一群醉鬼塞进马车送回家,再回去找息妧等身份正常的友人们继续喝。

新人与家属们退场,喜宴却并未就此结束,集体婚礼是全城人吃吃喝喝的日子,哪怕是不认识的人,随一份象征性的份子钱就能吃席。路人加亲戚朋友左邻右舍,宾客超过十万人,食案根本不够,因而轮流吃席。

一桌人吃完了,收拾收拾,上菜上酒,第二桌人继续吃,吃到第二日都还在吃,酒肉的香气绵绵不绝,不断蔓延。

辛筝从宿醉中醒来,吸一口气感觉空气里全是酒气,不由嘀咕:“无忧你把酒坛打翻了?”

嘀咕完感觉不对,艰难的睁眼瞅了瞅,枕边是君离酣睡的脸,但距离不对,中间还有东西,低头一看,不知何时偷喝了酒的无忧四仰八叉的睡在俩人中间,估摸着不仅偷喝了酒,还偷喝了不止一杯,但不论偷喝了几杯了也不可能去玩酒坛。

辛筝揉了揉脑袋推测如今是几时,逆旅外感觉很热闹,这也很正常,集体婚礼的日子取消宵禁,狂欢会持续一整夜。

万幸取消宵禁但报时的钟鼓声并不会罢工,因而辛筝很快知道如今是几时。

“平旦了。”君离咕哝着醒来。

“是呀,平旦了。”辛筝不知该佩服自己还是佩服君离,两百多年的生物钟就是准时,喝醉了都能按时清醒。“再躺会。”

休假期间没有公务,哪怕睡不着也不想起来,床上躺着就是舒服。

君离拒绝。“先去沐浴,酒味太难受了。”不管是自己的还是辛筝身上的。

辛筝闻了闻自己身上的味,不由露出了嫌弃之色,好吧,她也受不了,只得爬起来沐浴,走的时候顺手将无忧揣上。

大清早的逆旅也没有热水,所幸街上有官府设立的熟水铺,虽然官府设熟水铺是为了解决氓庶的饮水问题,但你要是有钱也可以用喝的水来沐浴。

热水浴洗完瞌睡虫有助于醒神,辛筝与君离俱如此,便是呼呼大睡的无忧睡梦中被父母搓澡搓完后皮肤跟刚出锅的虾似的,睡意全无,看着两个大人恨不能咬一口,为什么不让我继续睡?

“早起早睡对身体好。”辛筝理直气壮答。

无忧抬脚蹬去。“你就是自己不睡也不让我睡。”

辛筝随手握住无忧的脚丫,笑道:“真不愧是我生的,真了解我。”

镇压了无忧的愤怒,辛筝脚步轻快的去食堂找吃的,君离抱起一脸抗拒的崽崽一边安抚一边跟上。

“....吃完了才有力气睡回笼觉,用了朝食我就抱你回来,你想睡多久就睡多久。”

无忧顺杆就爬。“你们陪我一起睡。”

君离不假思索答:“好。”真等吃饱喝足,你也不可能还想补眠。

走在前面的辛筝嘴角微微翘起,哪怕没有青婧的读心术她也不觉得无忧能如愿在用完朝食后回来补眠。果然,用朝食时君离对无忧好一通投喂,投喂到最后肚子都鼓了起来,一个劲的打嗝,只说要出去逛街消食,半句不提回笼觉。

回笼觉是不可能睡的,辛筝与君离干脆带着小家伙出门去逛街,零零碎碎的东西都买点,同时随机找人闲聊,尤其是从其它城邑来的。

漫无目的的闲逛,发现了一个长人摆的摊子,辛筝好奇的凑过去一边买一边搭讪,并在脑子里同赭收集整理给自己的情报进行对照(与长洲通商的同时赭顺手收集了长洲的各种情报)。

长人近些年不太平,长盟的第一任盟主,商国国君死了,虽然五六百岁死了的长人很多,但这位盟主情况有点特殊,他亡于死刑。

长人雌雄同体,增加后代靠的是老人死去剖开身体取出的双胞胎,必须是自然死亡的人。死于非命者剖了也是白剖,这使得长人的繁衍能力甚为无奈,那些长生种都没长人无奈。也因为这种情况,长人在很早的时候就废除了死刑,死刑犯将在监狱劳役一生,直至死亡与繁衍后代,但这终究治标不治本。

长人自然想解决这个问题,长洲太大了,长人如今的人口实际开发的只是一隅之地,想要开发更多的土地需要更多人口。更别说扶风国南迁后大抵是看出辛筝居心不良,没在炎洲安家,而是跑去了更远的长洲,以人族的繁衍能力....毫无疑问对长人产生了刺激。

长人与扶风国切磋了数个来回,扶风国初来乍到,没站稳脚跟,打不赢。而长人虽是土著,却因为自身繁衍方式发现打赢了也不合算,更别说扶风国还非常鸡贼的能躲就躲,就是不正面交战,最终只能谈和。但这不是长久之计,长洲辽阔且资源丰富,给扶风国足够的时间,人口迟早会超过长人十国的总和,到那时长人这个族群的下场就很难说了。

商王一手抓长人的繁衍方式一手加速削弱诸国的权力整合长人种族,前者成果喜人,在不惜人力物力的投入下研究出了一种药,给长人长期服用,约莫数月便可让长人提前孕育后代,于是恢复死刑——长人废除死刑并非为了人道精神,而是为了获得人口,现在有更好的选择了,死刑犯自然可以去死了;后者的成果也算可以,将十国整合为一个集体,必然会损害到许多人的利益,这些人留着吧说不定哪天卷土重来,杀了吧又影响长人的人口增长,所幸有了药,商王给这些人统统灌药,获取人口与铲草除根兼得。

这么多年下来长盟在商王的手里初步整合,这个过程中商王得罪的人和势力多到根本数不清,但他数不清,受害者们却很清楚,最后联合起来发动政变将商王废了,并为防商王来日卷土重来,也给商王灌了药。

商王虽然死了,但他打下的集权基础也不是一时半会就能瓦解的,同许多社会福利挂钩,牵扯到太多人。而长人贵族再残暴也没法将庶人当成不值钱的鸡豚狗彘随意消耗与无视,长人没有婚姻,也没有后代——活着的长人无法拥有后代,死后虽然会有后代但很少有人能爱自己素未谋面的血缘后代甚于爱自己)——造反的成本太低。贵族的本质是欺软怕硬,氓庶硬,他们就软,氓庶软他们就穷凶极恶。总得来说,长人贵族比人族的贵族要和善百倍不止。

另一方面扶风国的存在也让长人诸王与贵族忧虑,倒不是担心扶风国,扶风国再有威胁也是千百年后的事,他们担心的是扶风国背后的人族王朝。扶风国因为废分封同辛筝闹掰了,但仍旧是一个种族,扶风国还是人王的臣子,甚至因为距离拉远了,诸侯们同帝都的关系缓和了许多。

为防万一,长盟有继续存在的必要,最终结果便是各方势力公推了一个不错的傀儡上台,而这么一个傀儡在台上,各方势力也可以放心大胆的吃公攒私蚕食商王留下的集权基础,吃得满嘴流油。

辛筝估摸着要是没人收拾烂摊子,那么她或者她的继承人指不定哪个会在有生之年收到扶风国征服长人种族的消息。

虽然长人底蕴更深,虽然扶风国初来乍到,但人族最大的优势便是人口,只要有足够的资源,人族的人口增长速度是惊人的,刚迁过去时人口也就几万,而最近,根据赭派出去的人收集到的情报进行估算,扶风国如今的人口至少一百万。

这点人口远不如扶风国曾经,但扶风国保留了礼崩乐坏后全民皆兵的传统,若全力一战,怎么也能抽二三十万兵力。

逛了一圈街,见天色不早了,辛筝寻了一家口碑好的酒肆买了一坛葡萄酒便去探望新婚的新人。

君离抱着消食得差不多开始犯困的无忧问:“这就要辞别了?”

“不,我只是有点后悔。”辛筝道。

君离怔了下,须臾反应过来。“因为赭的才能?”

辛筝点头。“候选人名单上他的排名很靠前,若我早些时日来炎洲,他的排名能进前三。”

君离等了一会,没等到辛筝说可惜了,顿觉不妙:“那你现在去探望他们是想要做什么?”

辛筝给了君离一个你真了解我的眼神:“自然是去问他可不可以离婚,反正他俩的婚姻本身就不合法,都不需要走麻烦的离婚流程,否认就可以。”

君离哭笑不得,犯困的无忧更是不犯困了,惊奇的看着老娘。“别人刚结婚你就上门去让人离婚?不怕被打出来吗?”

辛筝理直气壮的反问:“我是人王,谁敢将我扫地出门?”

无忧噎住。

君离接力道:“新婚燕尔,谁会愿意离婚?”

“我就是去问问,成也好,不成也好都无妨,人族如此辽阔,五万万人,只要有心,总能翻出更优秀的,没有谁无可替代。”辛筝道。

就算这样你也很欠揍,父女俩不约而同的流露出了相同的表情。

抵达赭的宅邸时这对新婚夫妻刚起床,赭正在给青蘅梳头,看得出梳头的手艺很好,也很娴熟。

夫妻俩的模样都很闲适,至少青蘅从服饰到意态都很闲适,薄裙胸衣,大片肌肤露在外,赭则只是意态闲适,身上则裹得严严实实的短褐,令人好奇这俩新婚之夜有多闹腾。

炎洲的气候之炎热,辛筝与君离在落地的当天便入乡随俗换上了本地服饰,也观察过本地人的服饰,赭这种裹得严严实实的衣服也就官吏的制服是如此。

拿出葡萄酒祝贺新婚之喜,辛筝聊了没两句便直奔主题,感觉不对的君离拦都拦不住。

“你们要不要考虑一下离婚?”

赭与青蘅俱是讶异的看着辛筝,要不是眼前人是王,夫妻俩很难控制自己不去问候辛筝的脑壳有恙否。

青蘅问:“你抽什么疯?”

君离掐了掐与辛筝相握的手的手心,辛筝随手掐了回去,坦然对青蘅道:“我只是可惜他的才华,不想将他的名字从王位候选人的名单上划去,他很优秀。”

青蘅仔细看了看辛筝,发现辛筝是认真的,遂道:“赭不会答应。”

“他都没开口呢。”辛筝看向赭。“你怎么想?”

赭答:“不离。”

辛筝惋惜道:“那可是王位,你真的没兴趣?”

“我有兴趣。”赭坦诚道。“如果有机会继承王位我一定不会错失。”

辛筝挑眉。“那你还?”

赭提醒:“您的相都换了几任了?我要做王便要做活着时的王,而非做死后被追封的王。”若是死后被追封为王的王座,他还不如继续保持如今的心态。

辛筝道:“可我都两百多岁了,你才而立,你熬赢我的希望比起以前的相更大。”

赭仍旧不以为然,反问辛筝:“王,若您的王位与身边的爱人只能选一个,您选哪个?”

君离与无忧闻言好奇的看向辛筝,辛筝不假思索回答:“我选第三个,全要。”

君离父女俩与青蘅俱是无言,这选择就很辛筝。

赭却深以为然。“稚子做选,冠者皆要。我足够优秀足够强大,江山与美人皆可得;我不够强大,不论选哪个都只会江山美人皆失。”

辛筝的眼神更加遗憾与欣赏。“我不会让玉主的情人成为王位继承人,你只能成为下一任王脚下的基石。”

赭笑道:“只要百岁之后能入祖庙,是否以王的身份我并不介意。”顿了顿,赭问辛筝:“我能否请求您一件事?”

辛筝大度道:“尽管说。”

赭问:“来日我入祖庙,王可否允我与无病共享一庙?”

众人讶异的看着赭,赭理所当然道:“祖庙中哪怕是附庙也是每个人一座属于自己的庙,我不想与无病分开。”

辛筝:“....你那么笃定自己百岁之后能入祖庙?”

赭自信道:“自然。”

辛筝看向青蘅,毕竟要合庙的两个人的事,还得考虑另一位当事人的意见。

青蘅笑道:“我愿意。”

辛筝遂对赭笑道:“那好,待你一生有始有终,得入祖庙,我会如你所愿。”不能有始有终导致落选那就是另一回事。

赭感激的行礼:“多谢王。”

虽然被人拒绝了导致心情遗憾惋惜,但辛筝也没继续这个话题扫人兴,聊起别的话题。没多久巫咸、丹青、幽篁、息妧等人相继到来,集体蹭了顿饭才一起告辞。

大家都是忙人,除了丹青因为在沿海研究种植海藻,距离近往来方便,其余人在游玩了两日便开始收拾行囊。

九方夑乘海船回间海郡,辛筝一家三口则与幽篁一同乘鹏鸟一边在炎洲每个邑郡溜达一圈一边回元洲。

走走停停,九方燮都回间海郡了辛筝还没离开炎洲,待逛完炎洲再接了画棠终于回到元洲,堪堪卡着同画棠约定的时间,再晚一天百官都要怀疑她被鲛人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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