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孰能不朽」

第 808 章 第六十七章青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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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全能型又特别能干的助手是什么感觉?

每天终于不用从早到晚的对着公务,处理完当天的工作量后还会有一点逛街时间。

青蘅心里盘算着等陵光州的事情走上正轨,以后每回回澜州探望濁山姮时就多留一段时间,她用神力维持着濁山姮的健康,却并不能让濁山姮摆脱生老病死。

濁山姮剩下的生命力,若无意外,少则十载多则十五载就该去黄泉幽冥了。

不过辛筝答应的是五州之地,如今越州是司隶,应该不会扔给我,但扬州会,但缺了的一州不知道会不会用青州补,这么一想,未来怎么那么黯淡无光?

青蘅坐在街边小摊上一边吃着狗肉一边唏嘘着自己的未来。

“这位女儿?”

青蘅疑惑的看着打断自己思路的人,很美丽的人形生物,人形生物,不是人形,因为对方的皮肤和人族有些不一样,反正在青蘅的眼睛里不一样,对方的皮肤上的细菌和鱼皮上的种类高度吻合。而且,人族的耳朵是肉耳,不是耳鳍,颌下更没鳃。手指的指甲看似与人族差不多,但禁不起细看,人族,不,元洲三大陆地生物的指甲都无法尖锐到如刀刃一般破开皮肉。

诸多特征都表明这是一个鲛人,血统非常纯的那种鲛人,与陆地智慧生物混血的鲛人会拥有些许陆地生物的特征,比如太昊琰之女画棠,混迹人群中就很难被发现。

不是因为血统可以短暂化出人腿的混血,却能像人一样行走于陆地上,只有一种解释:这位灵力非常强大的术士,可以通过灵力,辅以一些药物化出双腿。

只是这种双腿比不得混血长久,混血只要不接触水双腿就不会变成尾鳍,可以一直都是腿,而这种灵力加药物的变化只能维持一个月,到期不及时补充药物就会打回原形,而且对陆地的适应也不如混血,陆地上呆久了会变成咸鱼,但也有个优点,不会一接触水就变成尾鳍。

不巧,青蘅认识眼前这条鱼。

前些日子的除夕活动有唱歌的表演,而鲛人善咏,便雇了鲛人上台表演,其中最受观众喜爱的便是眼前这尾鱼,一首人族诗歌唱得生趣盎然,一点都不像鲛人唱的,倒像是人族自己唱的。

但歌声并非青蘅对鲛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让她牢牢记住鲛人的是鲛人的生命气息。

每个人的生命气息都不一样,看久了后青蘅都能通过生命气息判断别人还剩多少寿命、身体健康与否、是否有血缘(血缘越近生命气息给人的感觉越相似),没有一模一样的生命气息,即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阶段生命气息也是不同的,出生时生命气息最炽烈也最脆弱,垂暮时如风中烛火,越是长寿的物种生命气息就越强大。但她发誓,她从未见过有人的生命气息能这般强大,这家伙的生命气息比辛筝与君离还离谱。

从她认识辛筝与君离起,这俩的生命气息就一直在膨胀,通俗点说就是一般来说,一个人从出生起,生命气息就会开始流失减弱,直至完全流失,于是死亡。正常情况下这个过程是不可逆的,而辛筝与君离身上生命气息的变化就是这俩剩下的寿命越活越多了,自然规律的脸都给这俩打肿了。

出于好奇青蘅也了解过原因,最终发现是锻体操的问题,其它长期练锻体操自虐的人身上都出现了同样的现象,只是没那俩妖孽身上变化那么大,不仔细观察都发现不了。

虽然不理解锻体操为何能创造那般奇迹,但青蘅做为玉主平日里各种千金难求的灵果灵草当饭后水果啃。尽管大部分都是普通人吃了原地升天的东西,也有一小部分药性温和的,普通人长期食用同样可以延长寿命。便是那些普通人吃了原地升天的东西也只是不能像她一样生啃,必须经过一道又一道的程序处理成丹药,削弱毒性与药性,普通人通过服食丹药也能延长寿命。

总得来说,辛筝与君离的情况还在青蘅的理解范围,但这尾鱼的情况着实超出了她的理解范围。

这生命力就不是凡人该有的,堪比她曾见过的青蘅,最离谱的是她感觉这尾鱼的生命气息是残缺的,也就是说这不是她完整的生命气息强度。

也问过元,元答:那就不是人,生命气息自然不同。

然青蘅怎么看这都是一尾纯种鱼。

青蘅道:“我记得你,你是丹青。”

丹青点头道:“前两日我们见过,冒昧打扰,有一件事想请求你的帮助。”

青蘅略有些讶异,丹青的神态语气非常....怎么说呢,让她有一种陌生感,那是一种平等的人之间的态度。已经很久没见过这种态度了,濁山姮看她是看崽的心态,辛筝更不用提,其余人对她都是下位者对上位者小心翼翼的心态。

青蘅也没法怪别人让自己不自在,与一个有能力杀死自己还不需要偿命的家伙处在一个屋檐下,是个正常人都没法保持心态平衡,代价太重,没人赌得起。

这条鱼是多年来唯一一个知道她是玉主却仍旧心态正常的智慧生物。

青蘅问:“可是难以北行?”

放一个第四境的强鱼去人族地盘随处溜达,不论是武者还是术士,能达到第四境,要么天资过人且出身显贵,得到海量资源浇灌,要么出身一般但资质妖孽,没有海量资源浇灌也照样成就自己的道,前者生来就是显贵,后者自成显贵,不管哪种都不会是寻常鱼,让人很难怀疑这尾没有国书的鱼别有居心。

便是她真的如办路引时说的只是旅行增长阅历,没有坏心思,只说发生点意外....倒不是怕这尾鱼出事,第四境的强者,只要不是被精锐军队围殴,只有别人出事没有她出事的。但问题也出在这,这种级别的武力若是搞破坏,绝不是地方军队能解决的问题,负责开路引的官吏们肯定不给自己找这麻烦。

“并非。”丹青道。“我虽然想北上,但稷泽学宫著书没有数十岁乃至百岁完不成,我不着急。”实在不行,到时候她也可以考虑偷渡,也没谁规定不能偷渡,不被抓着就行。

“我只是想问一下玉主,这柄剑从何处得来。”丹青指了指青蘅腰间的佩剑。

青蘅看了看腰间的佩剑。“这是我太父赠给我的,你是太父说过的鲛人友人?”

她还记得奚齐提过在炎洲时认识的小友也叫丹青,只是她也记得奚齐提过那是一尾鱼苗,不对....几十年前是鱼苗,但以鲛人的生长期,这会儿也差不多该成年了。不对,这样算来,这尾鱼一成年就是第四境,妖孽啊!

丹青瞧了瞧青蘅风流旖旎的眉目,艳而不俗,且气质大气,仪态出众,仿佛神女,换个人顶这么一张脸就该是风流浪荡的妖女了,但不论是神女还是妖女这张脸怎么看都与奚齐的脸不是一种风格。“你与奚齐生得一点都不像,我记得奚齐说过,他的孙女与他生得一样漂亮。”

“我像我的父亲,他的皮相很好。”丹青回答,好得每个人见了,第一印象都是风流浪荡子。

“看得出。”丹青赞道:“你的容貌不逊于我见过的美鱼。”

“你也不赖。”青蘅看着丹青道,鲛人很少有丑的,整体颜值水平是所有智慧生物中的第一。

“我也就一般,我见过的鲛人十之七八都比我美。”丹青一边说一边坐下,同时向小贩招手。“一份,不,一大份狗肉,人族虽然生得没有鲛人美,但你们的食物都很美味,可惜这里只能吃到狗肉,在奚城时牛肉、豚肉、兔肉都能吃到,陵光州这里只有狗肉。”

“陵光州不比奚城,养狗比养别的要容易,自然紧着最好养的。”青蘅回道。

丹青好奇的问:“奚城是专门为鲛人做饭的地方,食材多很正常,但你说养狗比养别的容易是怎么回事?”

她吃过食犬,也见过看家的家犬,但狗具体怎么养却是不清楚,海里养不了狗。

“狗喂什么都行,不用花太多精力,一窝五六只,约莫半载便可食用。而养豚若不喂粮食,需一岁半至两岁才能出栏。”青蘅感慨道。“陵光州穷困,粮食给人吃还不够,焉能喂豚?至于牛,那是耕畜。你以后去了内陆可不要随便说吃牛,吃牛是犯罪。”

丹青了然。“是这样啊,我还以为都和奚城差不多呢,看来人族不同地方风俗差异有点大,多谢提醒,不然就要惹麻烦了。”

“不客气。”

丹青问:“你在这里,那你太父也在这里吗?我与他有约,正好去拜访他。”

青蘅怔了下。“我太父他二十余岁前就过世了。”

丹青啊了声。“死这么早?”

“百岁而终,是喜丧。”

丹青忍不住到:“才百岁,你们人族怎么这么短命?”

青蘅:“....长生种与短生种,毕竟不同。”

丹青失落道:“别的鱼也说过,但我之前都不明白,现在,明白了。你别太难过,他只是回到海....”神的怀抱,但人族信仰海神吗?丹青顿时卡住了。

青蘅道:“多谢你的安慰,我相信他与太母在黄泉幽冥一定过得很好,黄泉幽冥是我们人族对死亡的看法,我们相信人死后会在一个叫黄泉幽冥的地方团聚。”而这一神话的源头是巫女荼,初步估计是她去黄泉幽冥旅行回来造成的影响,青蘅相信黄泉幽冥应该是真的,人死后也真的会在那里再聚。

即便如此青蘅也不想多提死亡,一个不想多提,一个有意配合,话题很快被绕开。

丹青的心性很坦率,不一会青蘅便将丹青的来历了解得差不多。

属于海国的一个部落的鱼,但不是南溟海域,而是长洲与炎洲之间的长海南部的鱼部落,令人不得不佩服海国的扩张速度。

这尾鱼觉得海里的生活方式以狩猎采集为主不够好,虽然海里的鱼类非常丰富,够所有鲛人吃,但鱼不是不会动的作物,鱼会跑,抓得到才能吃饱,抓不到就得饿肚子,更别说海里能吃鲛人的大型海兽比比皆是,比起曾在奚城时见过的人族的生活,太不稳定了。

虽然海国已在种植海带,但只有一小部分海域能种植,还不能普及推广,便想着自己动手改良作物丰衣足食。

海里没有农业,这尾鱼便在成年后跑陆地上参观吸取经验来了,虽然陆地上的作物海里肯定种不了,但都是农耕,肯定有可以借鉴的地方。

一边聊一边等狗肉,掌柜很快将大份的炖狗肉端了上来,因为离象国近,本地也产一部分香料,香料很便宜,炖狗肉里不仅用了香料,量还很足,丹青尝了一口,比起用香料很吝啬的奚城狗肉,陵光州的狗肉味道无疑更美。

“想自己培育改良作物吗?很有志气,有了稳定的食物来源,鲛人的鱼口也会激增,要知道元洲在蛮荒纪时所有智慧物种的总人口都没超过万万,但如今靠着农耕却有数万万之众。有了足够的人口,鲛人未来也能像人族开发陆地一般开发海洋,我们将荒野变成了阡陌纵横的良田,鲛人未来也定能将海洋变成牧场,圈养鱼群。”青蘅鼓励道。

完全没想那么多的丹青不由脸红,咽下嘴里的狗肉:“....我没想那么多,就是希望族人能有稳定的食物来源。”

“稳定的食物来源那还不重要吗?人吃饱了才有精力思考如何过得快乐,追求喜欢的东西。”青蘅忍不住感慨,虽然吃饱喝足穿暖也不一定能追求喜欢的东西,比如她,但吃饱喝足穿暖是一切的基础,本能吃饱喝足穿暖,谈什么都没意义。

虽然没想那么长远,但想想,目标也的确如此,丹青嗯嗯点头,知己啊。

青蘅的知识非常渊博,丹青的知识虽然受限于鲛人所处的文明阶段,但本人非常聪慧,不论什么都一点就通,还好学,两个人相谈甚欢。

原本只是担心这样一个不明生物在人族地盘溜达会不会不安全,酒足饭饱时俩人已成了友人,青蘅主动付了炖狗肉的钱,并邀请丹青一起游玩。

“我太父既与你约定你来人族时做东道,如今太父不在,这个约当由我来履行。”青蘅微笑道。

一起游玩了一遍,分别后经常睡觉打发时间的元忽然问:“你要对她做什么?”

青蘅皱眉:“你这话问得跟我想对她做什么似的,我在你眼里品性就那么差?”

“抱歉,你前面两位给我的印象有点深刻。”元道。“但你的态度有些殷勤了。”

“丹青这样的存在,关卡什么的是拦不住的,不给通关的文书,人也能偷渡过去,崇山峻岭的天险难不住猿猴,自然也难以难住第四境的强者。文书肯定要给,但给之前得让这条鱼对人族社会有足够的了解,避免不必要的治安问题。而丹青,虽然你不说她是什么,但那生命气息,不是神话生物就是半神话生物,虽然我不能理解为何她的生命形态是一条普通的鱼。”

“只是如此?”

“我觉得她是个有意思,谈得来的人,比起如今还不知我是谁,若知道我是谁,便无法再做朋友的盾,丹青就不一样,她不会变。”顿了顿,青蘅补了一句:“而且我不会看到她老去,死去,唔,不过这样一来,我这些岁所感受到的便是她未来会在我身上感受的,好像有点过分。”

说到最后,青蘅的语气带上了犹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却将我不欲的施加给了另一个人。”

“情况不一样,交朋友最重要的是是否处得来,既然处得来,其它就都不是问题,处不来,你想太多也没意义。若要考虑那么多,那些忘年交更需要三思,相识相交便能看到死别的日子。当然,这些因素不重要仅限于知己好友,你交的若是狐朋狗友就需要多考虑一些,倒不是担心生离死别,而是担心被狐朋狗友招惹的麻烦连累。就算被友人拖累,被知己好友拖累和被狐朋狗友还是不一样的。”

青蘅挑眉。“你倒是很豁达,不太像活了无数岁月。”

“失去虽然很痛苦,但曾经拥有过的一切也会在失去后的漫长岁月里继续温暖你。”

“我不如你。”青蘅道,她还没活到元的境界。

元拒绝承认自己很老,炎帝和祂虽然是同一个灵魂却不是同一个生物,炎帝的岁数与祂无关。“也可能是我还年轻,不够老,年轻与年老,心态总是不同的。”

“你在说我老?”

元理所当然反问:“你的心态还不够老吗?”

青蘅必须不能承认自己老,还是被这么一个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家伙说老,当即同元互嘲了起来,直到回到官署办公才停战。

倾盖如故,白发如新。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是如此奇怪,有的人相识一辈子也是熟悉的陌生人,有的是只是一两面就能成为知己好友。

都没几面青蘅便与丹青成了知己好友。

用元的话来说二位都是对生活没有多余要求,比起金马玉堂什么的,更在意心的感受。明确本心,不为外物所动,这样的人太少了,遇到同类自然容易惺惺相惜。

青蘅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教导丹青,最终依依不舍的送丹青坐上前往北方的船,并在告别时建议丹青有空去豫州最大的城邑丹陵转转。

送走丹青后青蘅问元:“为何要建议她去丹陵?”

“就是好奇。”元道。

虽然是不同的人,却不知丹青会不会像祂受到炎帝的影响一般受到无名的影响。

虽然最后捅了防风阳生最致命的一刀,但要说无名不爱阳生就是扯淡。

爱是爱的,但一个人的生命不止男女之爱,而正常人都不会将爱情放在人生第一位,这算不得渣,反正元不觉得。

我爱你,等于乃至甚于自己的生命,这种感情感人不?

那要是我爱你,等于乃至甚于自己的生命,但我生命里还有比生命更重要比你更重要的东西,你只能第二呢?显得渣?不,一个人最重要的便是自己的生命,除非那个人非常卑微,卑微的觉得自己的生命和草不值钱,不然不可能将旁的人或事看得等同于生命,甚至比生命更重要。

不论是横向对比还是纵向对比,都是真爱。

元的疑惑在两岁后青蘅离开陵光州去接手宁州时得到了解惑。

丹青途径丹陵,见丹陵名胜古迹,连丹陵的台城都进去溜达了一圈,也游玩了防风阳生的陵墓所在,照例给青蘅写了一封洋洋洒洒的游玩心得。

元总结了下丹青的心得:玩得开心、吃得也很开心、这些名胜古迹都很有意思,还听说书人说了阳生与无名的爱情悲剧,好精彩,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丹青不是无名。

只有里人格是恒定的,表人格没了就是真没了,不留任何痕迹。

啊,不,还是有痕迹的。

元心说,里人格会记得自己曾经分裂出的表人格,也拥有表人格的记忆,但表人格的爱的恨的,里人格不在意。

那自己呢?

自己与炎帝算是什么关系?是炎帝还是不是炎帝。

自己已非人,从生理到心理都蜕变了,按理说与炎帝是两个人,但自己从未摆脱过炎帝的影响。

元困惑非常,一腔心事却无法与任何人诉说。

元困惑自己是谁。

青蘅亦是困惑不已。

宁州是富庶之地,虽然宁州三分之二的面积是群山与高原,但宁州也拥有大片的盆地平原,群山环抱,气候宜人,土壤肥沃,产粮、盐、丝、麻、荼....等物,物产丰阜。又位于漓水中游,上游是冀州,下游是豫州与澜州,这么好的地理位置在乱世时都很富庶,何况乱世结束的如今。

哪怕曾经一度被打烂,这么多年过去也恢复得差不多了,论富户的密度,宁州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辛筝表示越州如今是司隶不能给你,便暂时给你宁州做为补偿,澜州与豫州占了你太多便宜,宁州的余粮与税赋分你一半用于鸿沟。

青蘅兴冲冲的飞奔接手自己分到的物资顺便查账,宁州富,贪腐自然也严重,以前管不了也管不着,如今不行。宁州的税赋与余粮关系的是她的退休大业,贪腐情况必须治,下重拳。

贪官污吏多捞一个钱,修鸿沟就少一个钱,必须零容忍。

飞奔至宁州后,落地不足半日青蘅便一脸懵然,虽然我也准备大干一番,不免搞得一段时间民不聊生,但现在这是什么情况?

“听说了吗?赵氏也倒霉了,你们说哪一家是谁?”

“司马氏,甘氏,感觉都可能。”

“那些貔貅可真狠。”

坐在街头一边吃狗肉一边听着街头巷尾的闲聊,青蘅忍不住叹道:“我知道王前岁颁布了算缗令与遗产税,但我没想到这也能玩出花来。”

算缗制度是分封时代普遍存在的一种对手工艺人与商人的税赋,非常重。因辛筝曾经为了筹集军费打仗将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拉入了官营名单,商人几乎没了生存空间,算缗自然跟着消亡。后来辛筝将与盐铁这类重要民生无关的东西放出官营的清单,允许民间经营,商业这才重新发展。

辛筝对商人自然是征税的。

商人只能在市进行交易,货物要在市司进行登记,市司会根据货物的价值与数量抽税,奢侈品抽重税,非奢侈品抽轻税。也保障商贾不会被坑,商人要被人空手套白狼了,市司会负责追回。

这么多年过去,随着商贸发展,很多人就不去市交易,偷偷在外头交易,反正各种偷税漏税。

而且手工艺人在乱世结束后也蓬勃发展,税赋却很轻。

最重要的是随着工商业发展,很多人都跟着去从事工商业,这本来也没什么,工商业虽然不像农业一样是根本,但也是一个社会健康运行中不可缺少的因素。问题是工商业,尤其是商业的利润太高了,不乏靠经商累积百万乃至千万金铢者,令人眼热,吸引无数人盲目涌入。然工商业根本不需要那么多人,而且太多人一窝蜂跑去从事工商业也影响到了农耕,大片良田抛荒。

缺钱缺粮如辛筝肯定不能忍这些问题,遂恢复了算缗,为了防止有人逃税漏税,还鼓励告发,隐瞒不实者与呈报不实者,除补税和罚款外还要品尝徙刑,而告发者能得到罚款的一半。

这一政策的结果是造就一大堆破产者,商贾匠人们自然不乐意,而最顶尖的大户们有反抗之力,在这场大户与辛筝的博弈中,中下层的商贾率先被碾成渣。工商业最发达的宁州受到影响最大,不过青蘅很怀疑那些人破产是否真和算缗之事有关。

工商业不需要那么多人,多出的那部分人破产只是时间早晚,沉重的算缗和严酷的逃税惩罚应该是为了阻止还没涌入的人,至于已经跳进去的人,抱歉,没救了,入土为安吧。

没这事那些人该破产的也还是要破产。

另一方面也可以教训那些富户,据青蘅所知,富户都会养护院和护卫,前者看家护院,后者保护商队安全,格外有钱的养的护院护卫加起来超过千人,而这些护院护卫因为有个有钱后台的缘故,全都是脱产。虽然大部分都比不得正规军,但也有些护卫是主顾从小就开始培养的,大量资源浇灌,不逊色军中精锐,要说辛筝心里没点想法是扯淡。

尽管辛筝的目标是最顶尖的那些养护院护卫太多的富户,但她安排负责此事的酷吏们都很聪明,从中找到了财富密码,然后就不用多说了。

遗产税则是辛筝自己创造的新税,原本一个人死了,所有财产都会由长子继承,遗产税出台后,长子只能继承七成财产,剩下三成是税。

因为是试行,遗产税暂时只对家产超过十万石的人家征收,家产能超过十万石的必须不是普通人家,自然也不肯,自然有反抗的力量与勇气,而酷吏们同样发现了财富密码,两者混杂在一起,必须是个悲剧。

青蘅不确定有多少人在这场混乱中暴富,有多少破产,又有多少死去,但宁州再这么乱下去,她也不用指望用宁州的税赋与余粮增加修鸿沟的人手了。

青蘅问元:“你说王想做什么?”

“打击贫富差距吧。”元道。“挺粗暴的,算是宰肥羊与打压豪强的混合版。”

那些累积万金的巨贾无一不是地方豪强,不是地方豪强也保不住巨大的财富。而地方豪强这玩意是死不完的,这一波死完了下一波又会冒出来,不处理不行,放任的就是新的诸侯,裂土割据指日可待,处理又只能治不了本,因而辛筝行事不免暴躁。

人力有穷时,道理都明白,但要真的接受却真的很难,遑论心平气和。

“遗产税呢?”青蘅问。“这种做法能有用?还不如废长子继承法改诸子均分法。”

“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你,你可以自己去问她。”

青蘅将最后一口狗肉送进嘴里。“行啊,我这就去象都。”

就算不为辛筝打什么主意,也要搞清楚这场混乱还要持续多久,她好准备接手烂摊子。

***

“遗产税?那就是个实验,长子继承制下,财富高度集中于长子,贫富差距太大,我想试试能否通过这种方式调节一下。”辛筝叹道。“就眼下这情况,我失败了。”幸亏不是给所有人试用,不然后果就严重了。

“要分散财富,诸子均分不是更容易?”青蘅问。

辛筝忍不住笑:“你知道我颁布长子绝对继承制前,人族的财富都是如何继承的吗?”

青蘅还真没了解过。“好像也是长子继承制,但别的孩子也会继承一部分。”

辛筝点头:“嫡长子继承七成,剩下三成,有的地方是非长的嫡子共分两成,庶子共分一成,私生子一毛都不分,也有的地方是非长的嫡子继承三成,庶子一分都不继承,以前的辛国便是如此。”

辛克被兄长扫地出门还真不能说其兄长凉薄,因为那就是辛国的法律,庶子什么都不能继承,分家就是净身出户。当然,若是格外受宠的庶子,还是能在家主在世时捞到一些资源扶持,自己去立业,如此不至于分家时一无所有。但辛克一不受宠,二来父母死得早,便只能净身出户。

“当然,以上是有良心的家族,没点良心的,只给余子一成财富,给的时候给喜爱的余子多分点,其余余子少分点。”辛筝由衷道。“都挺任性的,看你的表情,是不是想说,原来的分法比起长子绝对继承制要好?是好,但不够好,诸子均分法更好。”

青蘅不解:“那你为何不推行诸子均分法?”

“我想过,但很快发现行不通。”辛筝感慨道。“一来将财富集中于长子一脉是数千载的传统,移风易俗并非一时之事;二来诸子均分法,继承人的嫡长子是最大的既得利益受害者,自然会反对,非长的嫡子与余子们,大多也会。”

青蘅一脸懵。“为何,诸子均分法中他们是最大的受益者。”

辛筝笑道:“这世上有些人比起公平,更喜爱不公。嫡长子对余子有优越感,因为自己继承了大头,余子中非长的嫡子对非嫡的庶子有优越感,因为自己分得人少,分得多。以前那会儿的贵族,女性贵族还好,男性贵族很多都拥有一打一打的庶子,一成的财产让十几二十几个人分,分到的东西可以忽略不计。但庶子们对氓庶仍旧很有优越感,因为那会儿的贵族都不怎么分家,这些庶子虽不如嫡出的手足,却也是贵族,比氓隶要高贵。诸子均分虽然可以让他们得到更多的财富,但那需要分家,而分家后会失去贵族的身份,因而他们不愿分家,不想要诸子均分。”

青蘅一脸不可理喻。

辛筝道:“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若规则改变,大鱼不能吃小鱼,小鱼自然也不能再吃虾米。小鱼会比大鱼更抗拒改变,因为它们什么都没有,吃虾米的权力是它们仅有的骄傲,是不论怎样都不能舍弃的,哪怕代价是自己吃虾米的同时也会被大鱼吃。但将同类踩在脚下践踏,高人一等的优越感太迷人了,正常人都舍不得。”

青蘅皱眉:“你怎么说得那么笃定?”

“青婧告诉我的,她年幼时在冀州遇到一被丈夫欺凌的女子投水自尽,彼时她就在水边垂钓,因为距离近,听到了女子心中的痛苦与绝望,在所有人都没发现时便知道女子要投水,然后她很安静的看着那女子投入水中,一点一点失去生命。”辛筝一脸无语,青婧的很多行为,真的很欠抽。“因为此事她被巫女无光责罚,理由是见死不救,青婧同无光争论没有人有义务拯救别人的生命,别人想死是别人的选择,她没理由多管闲事。但她没吵赢无光,不甘心,想让无光低头,遂想了解那女子自尽的根源,去寻了女子的夫婿,通过读心了解到女子的夫婿为何那般对待妻子。冀州彼时的情况,贵族男子拥有姬妾成群,但底层男子有很多一辈子都找不到妻子的,辛苦娶到妻子为何要将人逼死。”

青蘅问:“那她读到了什么?”

“她读到了,夫婿并未想逼死妻子,他只是想通过欺凌妻子获得尊严,未曾想竟将人给逼死了。”辛筝道:“青婧很好奇他为何觉得欺凌妻子能得到尊严,之后的时间里观察与读取了更多人的想法,发现越是被欺负的人,越是喜欢欺负比自己更弱的人。他欺凌的不是妻子,而是因为妻子是弱者,不会反抗他。青婧出于好奇,便问过这些人一个问题,若用你不欺负弱者换你不被别人欺负,你愿不愿意,得到的答案是不愿意。虽然有些人口头上说愿意,但青婧她耳聋,别人嘴巴不论说得多好听,她被刺聋的双耳都听不到,她只能通过自己的能力感受别人内心深处最真实的答案。”

青蘅目瞪口呆。

辛筝感慨道:“他们太爱自己的尊严了。”

青蘅:“....那不是尊严,那是贱。”

“不论是尊严还是贱,青婧都用这个问题难倒了无光,让无光承认那个女子救了也没用,还是会死,没有救的意义,而我也被迫面对这个问题。”辛筝道。“人性本贱,我并不想为了别人的贱引火烧身,但我也不想认输,既然人喜贱,我便让人贱个够。”

“什么意思?”

辛筝道:“家庭人口超过五口而不分家便要征收口钱,每岁增一算,即便是万贯家财也不会这么败家,终会妥协分家。而我这里,所有人都要缴税,谁也不能免税。一旦分家,不论出身如何,余子都将失去家族带来的身份地位。而长子继承制,余子也将失去财富。”

青蘅神情微动,隐约明白了什么。

辛筝笑道:“失去传统秩序带给自己的一切后余子们将成为诸子均分法最坚定的支持者,我一直在等民怨沸腾,可惜余子们到现在也没民怨沸腾,就像你说的,贱。”

青蘅眼神复杂:“你搞长子绝对继承制不是为了集中财富,宰最少的羊薅最多的羊毛吗?”

“那是次因,宰羊也有风险的,容易引起别的羊物伤其类,但宰一只肥的流油的羊,而围观的羊都瘦骨嶙峋,又能在肥羊宰杀后分到一部分,宰羊就很安全。”

“还有让一无所有的余子在本地的土地分完后愿意为了土地去别的地方垦殖?”

“那是另一个次因,若是通过分家产得到了一部分财富,没有人愿意背井离乡去垦殖,唯有一无所有才愿意去别的地方冒险,没办法,人性就是如此,穷则思变。不如此,人族境内大片荒地还得继续荒着,太浪费了。不过他们也不是真的冒险,国府会兜底,不会真的让人拿命去赌,能通过垦殖获得大片土地,不美吗?”

“美,只是觉得这些才是主因,诸子均分是次因。”

辛筝摆手:“都是穿在箭上的鸟,主次不重要。”

青蘅好奇的问:“你不怕玩火自焚?”

“民怨真沸腾时便是诸子均分法之日。”辛筝道。

“彼时你还能压得住反对声?”

“能啊。”辛筝自信道。“你要知道越是安逸平和的环境里生长的人心性也越柔软,现在这些家主可不是分封时代那些家主,分封时代那些家主都是坚定的长子继承制拥护者,很清楚财富集中对保持一脉后代地位的优势。但如今这些安逸的家主,比起财富集中给长子的优势,他们更心疼一无所有的余子们,很容易被余子也是自己的血脉,哪怕长子一脉断了,余子们也能延续自己的血脉这种理由说服。更别说如今是婚姻制度下,一个人撑死三四名合法子嗣,三四名继承人分一份家产,再怎么均分也不会让长子无法维持生活,这也能弥补家主们对长子的愧疚。即便有明眼人看出我不怀好意,并理智战胜感性,不过吃绝户罢了。”

青蘅懒得同辛筝讨论了几时是推行诸子均分法的时机,自己根本说不过这家伙,只问:“宁州几时能恢复正常?”

“快了。”辛筝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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