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孰能不朽」

第二十四章辛筝

上一章 简介 下一章

鸡蛋糕的个头一点都不小, 可能是因为是游牧方国转型而来的缘故,辛人,至少土生土长的老辛人的审美喜好和龙伯差不多,虽然因为炎帝后裔的关系崇尚红色, 但民间还是非常游牧风的崇蓝尚白, 器皿食物什么的, 前者个头越大越好,后者分量越足越好。

一个鸡蛋糕跟成年人的拳头似的,小孩子吃一两个就饱了, 安澜经常看到有小孩拿鸡蛋糕当朝食。

如此大块头的一个肉糕辛筝没几口就吃完了, 点评道:“肉放得吝啬了,我记得我小时候吃的肉放得很足的。”

安澜下意识算了下。

人族过一年就算一岁,过了今天辛筝就二十二了。

辛筝是八岁离开辛国的, 所谓的小时候最早也得是十四年前。

安澜道:“据说是因为人越来越多, 肉不够吃, 价格就涨了。”

“供小于求。”辛筝皱眉, 将手上的肉糕三两口吃完, 进军下一个。

安澜默了一瞬,道。“这只是暂时的, 你在一年的时间里接收了四十万移民, 过段时间就好了。”

辛筝道:“好不了。”

安澜不解:“为何?”

“养殖家畜是需要用到大量的土地资源的。”辛筝解释道。“哪怕是只给家畜吃牧草,牧草也需要土地来种植, 但辛国的土地, 除了用来保持水土不能动的部分都已开发。没有更多的土地来提供更多的牧草, 而牧草的亩产,短时间内也没法再来一次暴增。”

自青婧跟着她来到辛国带来了牧草的第一次翻倍增产后,之后的牧草产量基本没怎么增加过。

辛筝颇为头疼的道:“虽然青婧和我说她在海岛上发现的鸟粪石能让植物生长得更好, 但辛国是内得不能再内的内陆方国,我根本没法将鸟粪石弄到辛国来。”

安澜道:“因为自己用不到,你就告诉了南方沿海的方国,鸟粪石能增产?”

辛筝点头。“别人种出来的粮食多了,我能买到的粮食不也多了?”

安澜想了想,是这个理。“你还有钱?”

这个问题问得太扎心了,辛筝已扫荡了一半肉糕的好食欲瞬间荡然无存。“没钱。”

见此,安澜也

反应过来自己戳着别人脆弱的心了,安慰道:“没事,没钱了你让工坊继续铸钱便有钱了。”

“可我现在连铸钱的材料都拿不出来了。”辛筝叹道。“铜料都耗尽了。”

疯狂铸币一年,辛国库存的所有铜料都完蛋了。

若非陵墓里翻出来的铜器都被她当作古董卖给了别国的贵族,她可能连自己祖宗用来铭记功绩的青铜器都能拿来融了铸钱。

安澜道:“那就铸银币。”

“银料也消耗得差不多了。”

安澜瞬间服气,辛侯你这一年究竟是花了多少钱才能连铸钱的材料都没有。“那金币呢?你总不至于金子也没有了吧?不是说辛国在北边的摩云雪山有一座金矿吗?”

“产量又不多。”辛筝叹道。

“那也可以拿来铸钱,铸一点是一点。”

“可辛国本来就有发行金币啊。”辛筝道。

“你说的那些马蹄金麟趾金柿子金?”

“嗯。”

“那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安澜拿着鸡蛋糕努力组织着语言。“那些金币使用的时候都会被剪碎。”

“很正常,金子的价值很高,除非是非常大宗的买卖,或是国与国之间往来,不然不剪碎没法用。”

“两铢钱三铢钱四铢钱就不会有人剪碎了用。”

“剪碎了就没人收了。”辛筝不由笑道。

两铢钱有些磨损仍旧可以使用,像金子一样绞得七零八碎的,冤大头都不会收。

“但那些金币就能。”

辛筝怔住。

安澜道。“我觉得那应该不算钱,真正的钱应该像两铢钱那样,就算有磨损,分量不足了,但你说那是两铢钱,它就还是两铢钱。不能是可以随便剪碎,而且每一块碎片还能继续用那种。”

辛筝想了想,道:“我懂你的意思了,金币应该像两铢钱一样,哪怕磨损得不足量了,它的价值也应该恒定不变。”

安澜想了想,差不多就这个意思,忙不迭点头。

辛筝道。“五铢钱本来还没确定铸银币还是金币,就铸金币了,一枚金币值...十二枚四铢钱好了。”

十二枚四铢钱,也就是一万两千枚两铢钱。

安澜看了眼手里的半个肉糕,四千只

肉糕,六千只素糕,当早餐的话差不多能让一个孩童从开学一直吃到小学结束,如果十年里每次考试都能过关不被淘汰的话。

“那么大的钱,用不上吧。”安澜呐呐道,她好像想得太想当然了。“不如铸银币算了。”

“没有银料,就铸金币了。”辛筝道。

“就算是商贩也用不到那么大的钱,一个寻常商贩全部的财产也不会有那么多钱。”

“寻常商贩没有,那些大商贩呢?”辛筝道。“比如贾喜那种层次的。”

“他们是有那么多钱,凭什么要将手里的钱财换成根本用不出去的五铢钱?”安澜道。“五铢钱可没法像麟趾金一样绞碎了用。”

“就当存钱好了。”辛筝道。

安澜道:“不会有人同意的。”

辛筝笃定道:“会有很多人愿意兑钱的。”

安澜不能理解辛筝那强烈的自信心。“如果有人愿意,应该够你花一段时间了吧?”

辛筝瞬间就焉了。“不够,就算他们将所有家财都送给我也不够。”

安澜无言。

辛筝很快重新打起了精神。“还是得尽快打下条国,条国可是有好几座金矿,条泽里鱼鳖肥美,且产珠蚌,适合尝试一下青婧提过的养珠,还有条都,靠着云水,航运非常便利,往来沃洲和兖州全都要经过它,收过路钱都能收到手软。”

安澜:“....什么时候?”

“虽然我很希望越快越好,但还是得等穷桑国和条国的战事白热化以后。”辛筝道。“我能用的人太少了,灭条的伤亡若是太大,太亏了。”

安澜一点都不觉得三百万人口少,奈何辛筝太浪,三百万人口确实不够,三千万都不够。

闲聊中书信也写完了,辛筝将信塞进信封里,再于空白信封上写上收信人。

安澜瞅了眼,雀奴亲启,受少昊君离照顾过一年多,她自然也知道君离的小名,不由流露出了疑惑之色。

辛筝道:“怎么了?”

“你这半年好像经常和他书信往来。”

辛筝回忆了下。“还好吧,一个月也就三四封。”

“你给望舒和青婧写信都没这么勤。”安澜道。

辛筝的作息规律到根本没有什么空闲时间,想写信

要么专门挤出时间要么见缝插针的充分利用起少得可怜的闲暇时间,这也使得辛筝不太爱写信。

“那俩一个远在几万里外的凤麟洲,不对,现在应该是聚窟洲,那家伙在启都摆擂大胜名扬天下后拒绝了无启王的招揽和无启王闹掰了,要不是早有准备跑得快,人头都落地了。这会儿正被满大陆通缉呢,一天一个位置,我知道她很聪明,但没想到她逃命的本事也这么厉害,谈判破裂后捅了无启王一剑还能全身而退现在还没被抓到。不过话说回来,她要没这本事早被巫宗给弄死为巫宗在干掉巫女的辉煌战绩上又添一笔了。”辛筝颇为无语的道。“青婧,也不知道她是找到了什么感兴趣的新课题了,没事完全不理我,沉迷研究不可自拔,我便是想给她们多写几封信都做不到。”

她现在就希望这俩别作死太过把命给浪没了,不然过些年她搞巫宗的时候会很麻烦的。

在一代代巫女的努力下,巫宗世俗化的味道很浓,人族对信仰的态度相当的朴实:有用吗?有用就拜拜,拜了没用就砸庙。

也因为世俗化,巫并非贵族那样清纯不做作的脱离了底层的脱产者与特产者,比起贵族,巫宗不要太务实,巫宗牵扯得人和事也更多,她自然也不能像对付贵族一样一锅烩流放陵光半岛。

陵光半岛的面积倒也不是塞不下那么多人,她也很想这么干,望舒和青婧这俩也一定不介意对巫宗落井下石,问题是她要真那么干了,苏横第一个死给她看。

安澜道:“可你和他后的小一年里一封信都没给他写过。”

“他也没给我写过呀。”辛筝道,走的时候招呼也没打一声。

安澜愣了下。“那你们之前是赌气谁先写信谁就先输了吗?如果这样....”

好像是辛筝输了,先写信的是辛筝。

辛筝道:“你想多了,我和他已经结束了。”

安澜不以为然。“结束了也可以重新开始,龙伯的男女在生了孩子后都会分开,但过些年岁又在一起的也不少。”

“我和他是人族,人族分开后一般不会重新在一起。”

“为何?”

“因为人族的分手一般都是歇斯底里的。”辛筝道。“反正,人族男女的一段感情不管开始的时候多甜,分手的时候多半不吝啬恶语相向。”

“为什么?”安澜不懂。

辛筝想了想,回答:“我也不懂,若实在无法放手,把人抓起来直至厌倦便是,若能够放手,只能说明没那么不可或缺,歇斯底里毫无意义,还难堪。”

安澜很想说你把人抓起来的提议比歇斯底里更无语。“可你与君离阿兄应该算是好聚好散吧?”

没见这两位分手的时候吵架,当然,也吵不起来,君离走的时候招呼都没打一声,辛筝知道时人都已经走了。

辛筝闻言道:“算。”

“那为何不能再续前缘?”

“我是辛国的国君,他是少昊部的国君兼沃州牧。”辛筝回答。

“人族很多国君不都是夫妻吗?”

“但那些夫妻不同姓。”辛筝不想继续这个话题。“看你的表演去,大人的感情问题和小孩没关系。”

安澜不高兴道:“你在意世俗的道德伦理?”

“我不在意。”辛筝回答。“但他需要在意。”

安澜无奈,只能乖巧的一边啃鸡蛋糕一边看表演。

辛筝将信封装好后眼神也回到了舞台,但注意力仍旧难以集中,思考条国的事,思考兖州的事,思考巫宗....还有可能会....也可能已经失控的冀州鲶鱼计划。

青婧这条鲶鱼的战斗力太强了。

她要的是冀州大乱,逼冀州千万人口东迁南迁,进一步开发帝国的东部与南部,但青婧....总觉得冀州最后可能不剩几个活人。

人族传统,确切说是贵族的传统,一年的最后一天是要守岁的,就是一整晚不睡觉,迎接新一岁,但辛筝也没打算将年宴搞一整个晚上,倒不是心疼宾客们的身体,而是心疼油脂。

哪怕有望舒从长洲带回了的芸苔和花生使得辛国除了动物油脂外还有别的油料来源,只一个问题:不论是芸苔还是花生都是辛国的气候土壤种植不了的作物。

辛筝虽然将作物种子传给了南边的方国,让它们种,自己再买。但千里迢迢运过来,油料仍旧不便宜。

保持蹴

鞠楼一整晚都亮如白昼,并且每一层都燃烧无数炭盆避免宾客冻出问题,卖门票赚的钱以惊人的速度燃烧着。

看一眼火把便跟刀子割肉似的。

辛筝最终定的是年宴总共三个时辰,各种歌舞俳戏弓马骑射等表演一遍,三个时辰就过去了,正好迎来新一岁。

表演的节目有辛原草原文化的内容,也有冀州文化,还有孟水郡那边的山民文化,各占三分之一。

本来没这么公平的,辛筝的原意是随便凑几个节目够三个时辰就够了,但谁也没想到年宴献艺最终变成了本土文化、移民带来的异乡文化以及新并入的疆土的当地文化的交战舞台。

本地人,新并入的,移民,三者之间的摩擦冲突始终是个问题,对此辛筝也没什么办法,在这一代人死光前这种摩擦冲突不会消失,她能做的便是尽量控制不让三者打起来。

但不同地域文化的冲突与交融在同一个舞台上上映也别有一番风趣,至少辛筝的注意力最终被节目给拉了回来。

最后的压轴节目一个是辛国本土的万舞,舞者挥舞兵戈,每一个动作都在诠释着生物最原始的审美——勇武健壮。

按着辛国的传统,年宴时的万舞应当由国君或嗣君来跳,证明自己很健壮,实在不行也可以由国君的近亲里挑一个。但辛筝明确表示自己不想跳,为了保证所有宾客都能看到表演,蹴鞠楼是经过精心设计的,每一层每个位置都能看清舞台上的一切。这种情况下十二层随便哪层都可以用弩刺杀,只要技术没差到惨绝人寰的境界都能射中。

辛筝拒绝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冒险,但她也没有嗣君,又更加坚定的拒绝了一些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从辛驷的私生子女、她的从孙里挑一个跳万舞的提议,选择来了一场全国海选,胜出者在年宴上跳万舞。

全国大选,一路比赛赢到最后的,跳得万舞自然对得起全国第一的名头。

辛筝自己没跳过万舞,现在不跳是怕死,小时候不跳是年纪太小,让一个垂髫稚子舞着一二十斤的武器跳小半个时辰的舞,那不叫跳舞,那叫虐童。但她见过别人跳,辛襄子还活着却年迈时没法

跳时是辛鹿跳,辛襄子死后她继位却年幼时是公叔归乡跳,两个老家伙都跳得不差,但比起这位全国第一还是差了一大截。

辛筝看得热血沸腾,掌声非常走心,以至于舍人问她要不要招那跳万舞的男子侍寝。

辛筝回以懵逼脸,好一会才想起自己是国君,国君想睡就睡谁。且辛国的历史上,若在重要场合跳万舞的人与国君性别不同的话,国君是可以召幸的,但很少有国君这么干。

辛国的国君们结婚喜欢强健勇武的女子,但纳妾或是找情人时却是清一色的柔弱美人。

辛筝以前不太明白国君们的两极审美,如今....有点明白了。

辛筝非常坚定的摇头。“不用。”

安澜疑惑的看着辛筝,道:“先生若想找比君离阿兄更美的,天下间很难找到更出色的。”

“不难,我就认识一只,不过是女的。”辛筝随口道。

安澜惊讶:“你还喜欢女的?”

辛筝:“....我喜欢男的。”

“那你怎么?”

“安全问题。”辛筝回答,见安澜不解,便为解释了一番。

勇武的美人很美很有劲,但枕边人刺杀也很方便,远不如柔弱美人来得放心,后者哪怕是刺客,也能一巴掌拍死,而实力强大的枕边人,没有兵器也能抬手掐死你。纳妾找情人是为了玩乐,玩乐的目的是放松精神,找个厉害的情人还不如一个人睡,至少睡得安心。

最重要的是,对于强者给予尊重是最基本的道德,像对待弱者一般将强者当成赏玩之物无疑是嫌日子太舒坦了。

结婚找厉害的则是因为强强结合有利于生下更优秀的后代。

妾和情人生的孩子喜欢就当成宠物来养,对于宠物没必要在费太多的心思,不喜欢的话就是什么都不是的流浪狗,看一眼都嫌浪费时间,更不可能费心思。

不过历史证明,人不可貌相,柔弱美人也不一定真的柔弱。

辛筝的曾曾曾曾曾曾曾曾祖母就是一位柔弱美人,也不是正室,而是奴隶。国君爱其美色,对美人的心态大概就是长得挺美,看着也挺安全的,那就玩玩,玩得久了觉得足够可心,便纳了妾。

这位柔弱美

人最后干掉了国君和国君别的儿女,扶持自己的女儿成了新君——

辛国国君之位继承规则第一铁律:只要有能力干掉所有竞争者成为最后活着的蛊王,哪怕是贱奴生的,也是正统,正得不能再正的正统。

虽然她的女儿特别了点,严格来说那一代养出的蛊王是老娘,女儿本身并没有多少本事,但会投胎也是一种本事,反正在国君别的儿女都死干净了的情况下哪怕女儿不是蛊王也没妨碍了。

不过这样的传奇也只此一例。

虽然那是自己的直系祖先,但打那之后辛国国君睡正室以外的男男女女都会先再三筛选,强者不睡,外表柔弱里子蛇蝎的美人也不睡,实在想睡便结婚,立为君后再睡,不立君后的就敬而远之。

审美最终统一为傻白甜,天真无邪没有心计,用华服和宝石就能打发的美人。

反正辛筝记得辛襄子最宠爱的几任情人一个比一个没脑子,当然,没脑子的同时皮相也一个比一个出色。

安澜无语。“你们人族的讲究可真多。”

“生命无价,安全第一。”辛筝理直气壮道。

安澜忽问:“君离阿兄符合玩物标准的弱者?”

辛筝不假思索的回答:“他不是玩物,他是强者。”

“但你并不打算和他结婚。”

“不合适。”

“那你还睡他?”

“一时鬼迷心窍。”辛筝不悦道。“这个话题你怎么没完没了了?看你的表演。”

安澜只得哦了声,扭头看下一场表演,也是最后一个节目。

阅读孰能不朽最新章节 请关注幻想小说网(www.smrhm.com)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收藏

阅读推荐

孰能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