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孰能不朽」

第九十一章骊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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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

不论是什么物种, 食都是非常重要的事。

不同的是,庶人追求的是吃饱,贵族追求的吃得好,吃出自己的高贵风采, 吃出自己的与众不同。

而人的想象力与创造力, 人自己都想不到。

骊嫘沉默的看着眼前的一幕, 笼子里,一名三四岁的白白胖胖的女童正在不停的饮着酱汁,因为口渴, 因为笼子下面是燃烧的火堆。

在骊国的时候她就已经知道贵族在吃上面花的心思。

红烧鹅掌要用活鹅, 活鹅行走在烧红的铁板上,鹅掌熟了后切下来,最为新鲜。

一道菜汤, 只取菜心最嫩的叶子, 别的部分统统扔掉, 这种做法在很多菜肴上都有体现, 只取最好的部分, 次点的都扔掉。

一道高汤要用好几只鸭子来熬,只要汤, 鸭子是不要的。

吃鹌鹑时最好的吃法是将鹌鹑关在笼子里, 下面燃着炭火,鹌鹑会很渴, 会不停的喝为它准备好的酱汁, 这种吃法, 酱汁会更加入味,肉汁也更加美味。

骊嫘以前只见过一次,觉得非常的不适, 不曾想,这种吃法还能更进一步。

“这是在吃人吧。”骊嫘对身边的狐朋狗友说。

狐朋狗友不解:“什么吃人?”

骊嫘哦了声,在心里告诉自己不要多管闲事。

辛筝让她与蒲阪形形色色的贵族子弟往来是为了收集消息,宴会中的这豆笞遄拥芩淙欢际擎绔,不掌实权,但他们的出身决定了他们能接触到很多东西,只是他们自己意识不到自己闲聊中的八卦中所隐含的东西,可对于有心人而言,那些八卦里隐藏着大量的政治情报,端看会不会分析罢了。

今儿管了这闲事,这几年结下的人脉得废掉一半。

反复告诫自己不要多管闲事,然骊嫘回过神来时发现自己已经拔出佩剑打开了笼子的门。

“嫘,你想做什么?”

回过神来的骊嫘怔了下,干都已经干了,有什么好后悔的呢?将女童从笼子里抱了出来。

***

辛筝送走了隔离区最后一名病人。

隔离区很舒适,因为发现的患者,只要不是贵族的都被烧了,没被烧的都是贵族,既然是贵族,哪怕是倒霉的

染上了疫疾,待遇也不能差了,每个人都有奴隶服侍。

让郊邑时应对过疫情的辛筝颇为佩服,真奢侈,郊邑时那些倒霉蛋可没这么好的待遇。

不过话说回来,昆北之地轮番大乱斗,郊邑的贵族先是被君离清了一波,她入城时又因为缺钱而清了一波发横财,后来因为疫情又清了一波,也不剩几个了,又怎么敢跟她索要舒适的待遇。

尽管待遇比郊邑的病人好,但死亡率却更高。

郊邑的病人大部分最后还是治愈了,而蒲阪隔离区的这恫∪耍存活率不足百分之五。

这种疫病目前没得治。

这是青婧的定论。

做为当世医学造诣能排进前三的人,青婧给出这么个诊断,染疾的人哪怕还没死也可以准备后事了。

还有百分之五的存活率?

量变引发质变。

人自身的求生意志也不弱,或者说基数上去了,总有变异的,再加上求生意志足够强大....哪怕是每回出现都会让帝国元气大伤的鼠疫,尚且有患者能在没有药的情况下来熬过去。

当然,这个概率太小了,远远达不到百分之五的程度。

使得存活率达到百分之五的是青婧的折寿神丹。

虽然一丸下肚,二十年的寿命就没了。

氓庶与奴隶吃不得,因而奴隶大部分活不过二十岁,氓庶大部分活不过三十岁。但贵族可以吃,贵族只要不被杀死,寿命普遍能达到七八十,若是武者,能活更久。因而一丸下肚,大概率不会死。

哪怕会死,也不会马上死,经过青婧的概率,服下去哪怕还是会死,也会在半个月后才死,尽量避免被人联想到是折寿神丹的问题。

辛筝将折寿神丹的价格翻着跟头往上涨,仍旧供不应求,最后近乎断货。

哪怕是有丹方,丹药不是那么容易炼的,虽然辛筝暗中培养人手,但能够炼一炉出一炉丹的只有青婧。

不是自己感兴趣的事,对自己也没什么用处的事青婧干的时候素来缺乏热情,累到不想干时,自然罢工。

纵是如此,鲜甜的人血人肉让财政问题一直都很严重的辛筝难得的吃得满嘴流油,也创造了隔离区百分之五的存活率。

这最后的病患家底不够,没抢过更有

钱的大贵族,没抢到药,只能被关在隔离区绝望的等死。

他的眼神并未给辛筝留下什么深刻印象,郊邑时这种眼神见多了。

司空见惯,便没了感觉。

等人咽气后辛筝下令将尸体火化,回头如果有亲人来取,就给他们,如果一直没人来,那就放着。

哪怕是没有实权的纨绔贵族,也是有爵位与封地的,这是分封制决定的。

嫡长子继承官、祧、爵,但非长的嫡出子女与庶出子女也一样会有爵位与封地。

好比辛襄子,辛襄子并非嫡长,因而他姐姐继承了国君之位,辛襄子则是做了公卿,拥有一片符合公卿身份的肥沃封地。当然,辛襄子并不满足于此,后来更进一步了。

可辛襄子若是没有更进一步,仍是公卿,那么他的嫡长子日后会继承他的卿,非嫡长的孩子则会被封为大夫,庶出子女被封为士,前提是他的婚姻不是合婚,若是合婚,那就只有原配的孩子是合法的,别的女人生的都是不合法的,连一根草都没权力继承。

当然,随着礼崩乐坏,继承制度放宽了不少,至少嫡长子不再是板上钉钉的第一继承人,后头的弟弟妹妹若是能将长兄长姐给干掉,完全可以取而代之。

这个病人已经三十多岁了,除了个别特殊情况,贵族这个年纪早已儿女成群。

父亲死了,孩子们总得把家业给分清楚了,决出了最后的胜利者子女才能有时间将父亲下葬。

当然,也不排除一种比较小的概率:近支将嫡支的继承人给一锅烩了。

若是那样的话,骨灰随便找个地方埋了便是,嫌麻烦的话也可以随手扔了。

将隔离区的事情都给安排和处理得差不多了,辛筝便离开了。

乘车走在路上,看到了一个担着豆羹在卖的小贩,辛筝停了下来对小贩招手。“大叔,来一碗。”

小贩没回头。

辛筝改口道:“卖豆羹的。”

嘉树终于回头,疑惑的看着辛筝,指了指自己。

辛筝点头。“给我来一碗。”

嘉树怔了下,他能看出来辛筝乘坐的马车非常高级,是方伯才能用的。

帝国等级森严不仅体现在贵族与氓庶之间,更体现在贵族与贵族之间,哪怕都是贵族这

个阶层中的,不同等级的贵族,吃穿用度也都是有规定的。当然,私底下违制的肯定一大堆,比如在吃食这方面,已是然百无禁忌,只要吃得起,哪怕是士也可以食牛食豚,但这也是因为礼乐体系中关于食的这部分本来就不是很严,最早的时候规定饮食等级一方面是为了区别贵贱等级,但更主要的还是因为物资匮乏,不能放着贵族使劲糟蹋。

而且即便是饮食,也不是完全定死了,好比牛肉,若是捕获的野牛,下位者也是可以食的,只是不能吃驯养的耕牛罢了。

当物资充裕后,贵族的饮食差不多也就放开了,怎么奢靡怎么来。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讲究到了极致,哪怕是食材都只用最好的。

也正因为讲究到了极致,再加上路边摊贩用的食材都不会是最好的,也用不起,因而会吃路边摊贩食物的贵族要么是破落贵族要么是最底层的士人,没钱讲究,自然不会讲究。

饮食等级虽然破坏得差不多了,但舆服制度并未被破坏,穿错衣服要杀头,乘车时拉车的马数量不对同样要死人。

王驾六,诸侯驾五,卿驾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

这辆马车拉车的马是五马,再加上马车的规格,嘉树一眼便看出这是方伯级的诸侯等级,不属于自己的潜在客户。

疑惑了下,嘉树还是很快反应了过来,挑着豆羹走了过去。

豆羹盛在木桶里,木桶用兔皮包着,保温效果极好,哪怕过去了大半日也仍旧热腾腾的。

嘉树等了会,发现辛筝一直没拿出碗。

辛筝问:“你不卖?”

嘉树问:“贵人不用自己的碗?”

辛筝看向木桶旁边搭着的竹碗,竹碗被分成了两摞,一摞是用过的,一摞是没用过的。“你没碗?”

嘉树闻言赶紧拿了一只没用过的竹碗盛了一碗豆羹给辛筝。

辛筝接过竹碗尝了一口,食材就是普通的植豆,但煮的手艺极好,竟然煮出了顶级佳肴的水平,又软又糯还有点微甜。

“味道不错呀。”辛筝道。

“那是自然,这手艺,传到小老儿这儿可是已有十九代。”

帝国的职业基本是世袭,祖上是干什么,子孙还是干什么,莫说十九代了

,九十代都不稀奇。

辛筝见得很多了,甚至她自己也是这种社会的受益者,若非祖上是国君,她怎么都不可能成为国君的,但胃口还是有点受到影响。

可又实在是有点饿了。

三两口用完了豆羹,又要了一碗。

一口气用了三碗,辛筝这才感觉肚子没那么饿了,但想饱腹,还是得吃肉。

也不知是否长身体的缘故,她的食量越来越大了。

“多少钱?”

“一枚骨贝一碗,一共三碗。”

辛筝闻言不由看了嘉树一眼,氓庶很少有识数的,必须掰着指头才能算清数字,能如嘉树这般直接心算出结果的,甚为少,但也有可能是做生意久了熟能生巧。

然而,数字可能是熟能生巧,但脸型呢?

辛筝有兑苫螅她与青婧学过解剖,能够从一个人的脸型看出对方的年纪,不同年龄,脸型尤其是脸部肌肉是不同的,若换成青婧,看人脸连人祖上是哪都能猜出来。她没那能耐,却也能简单的看看年龄。

嘉树看着甚为老迈,胡子有很多白色的,脸上有很多皱纹,看着就跟六十多了似的。

氓庶当然不可能有人真能活到六十多。

外表比实际年龄大是氓庶的常态。

一个二十岁的氓庶,看身体的肌肉与皮肤状态,仿佛三十多岁,看脸的话,五十都不稀奇。

可她就是有种对方的苍老有豆止值母芯酰没有证据,就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想了想,辛筝还是放下了这一感觉,不过一个路人而已,她没那么多闲工夫管一个路人有什么秘密。

取出钱袋数了三枚骨贝给嘉树。

嘉树看着辛筝钱袋里有贝钱有骨贝还有铜布,就是没有金银的钱袋,默默接过三枚骨贝。

这真是他见过的最接地气的贵族钱袋。

一个正常的贵族钱袋里不都是散碎金银吗?这么接地气的贵族,好吧,也不是没见过,但上一次见到还是五六十年前的事。

付了钱,辛筝继续乘车回府,还没进门就听说骊嫘抱着一个女童甚为狼狈的回来的事。

她倒不至于怀疑那个女童是骊嫘的私生子,骊嫘是女子,不管是婚生子还是私生子都意味着得她自己十月怀胎的怀,不像她老爹辛襄

子,将近三十个子女,除了交合时出的精,什么都不用付出,也什么都不用管。

骊嫘虽然有不少情人,但辛筝很确定骊嫘会做好措施避免意外。

再想想骊嫘今天应该是受几个纨绔子弟的邀请去参加宴会的,辛筝估摸着是发生了什么意外。

意外的确发生了,却不是别人制造的,而是骊嫘自己制造的。

一刻时间后辛筝坐在自己的书房扶额。“所以你救了那个奴隶,甚至为了她在别人阻拦你的时候打伤了人。”

骊嫘余怒未消的道:“我也是太生气了,你是不知道他们有多混蛋。”

辛筝道:“我不信你没见过人吃人。”

冲着骊嫘从骊国一路坑蒙拐骗到帝都的传奇经历,骊嫘自己都可能吃过人。

骊嫘道:“我见过,但我从未见过衣食无忧的人食人。”

辛筝一脸淡然的道。“那只说明你见识太少。”

骊嫘闻言愣住。“什么意思?”

辛筝:“人食人,很正常,也是必然。”

骊嫘用眼神表示自己没听明白什么叫必然。

辛筝想了想,问骊嫘:“你觉得贵族何以为贵族?”

骊嫘不解,但考虑辛筝的性格,不会是无缘无故提起这个问题,想了想,回答:“因为贵族的祖上是先贤,是国君,是贵族。”

血统高贵什么的就算了,做为一个贵族,做为一个坑蒙拐骗的巨狡,骊嫘太清楚贵族这个阶层都什么德行了。

最早的贵族或许真的个个都有能耐,但现在的贵族,生在人生终点,混吃等死都能锦衣玉食一生,既如此,为何还要非苦了吧唧的学东西?美人美酒美食华服的享受一生不好吗?又不是受虐狂,当然要对自己好点?

骊嫘也不能说这样的人生不好,但如果这种风气弥漫在整个贵族群体里,大部分贵族都是如此用心的享受人生....她只想说,天下大乱生灵涂炭非常合理。

辛筝摇头。“因为贵族和普通人不一样。”

骊嫘疑惑的看着辛筝。

辛筝道:“贱者食菜,贵者食肉,这是贵族最早的不一样。但人所希望的不一样是与所有人都不一样,所有人都羡慕,那样才更有优越感。跟贱者没什么好比,但与身边同一层次的人比,食肉并

无什么稀奇的。为了不一样,便有人开始吃珍贵的肉类,看他受人羡慕,自然有无数跟风者,跟风者多了也就没什么稀奇的了。于是,各种山珍海味也搬上了食案,但当山珍海味也变成寻常,又要吃什么来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呢?”

骊嫘的脸色白了。

辛筝笑。“所有的大惊小怪都不过少见多怪。”

骊嫘道:“但食人是不对的。”

辛筝道:“那可真是遗憾,这个世道不认可你的话,食人是天理,区别只在于吃得优雅不优雅,你被刺激到,也是因为那些人的吃相太直接粗暴了。嘴巴和手上不沾任何血腥的吃人,那才是真正优雅高贵的吃相。你今日见到的....”辛筝摇了摇头。“太落后了。”

骊嫘觉得有点接受不能。“你觉得这是对的?”

辛筝不假思索的回答。“我素来认为智慧生物创造与发展文明的目的是为了过得更好,不是为了互相毁灭。只是,我们的文明发展的层次还不够高,我们便未完全褪去兽性。”

骊嫘没吭声,隐隐约约觉得,现在一脸平淡的说着文明发展层次还不够高的辛筝....充满了危险的味道。

危险,却又见鬼的充满了吸引力。

就好比有毒的花卉,色泽鲜艳,耀眼夺目,美丽得让人无法挪开视线。

作者有话要说:生在温室里,难免会一叶障目,或者说,每个人都是如此,因为眼睛能看到的东西太小,于是就觉得世界都是如此。但辛筝,她是主角,她见多识广,为了炫耀而吃人这种事在她见过的各种乱七八糟的事情里连前三都排不进去。所以别说骊嫘把人给救了,哪怕那个被豢养的两脚羊在她眼前被吃了,她也不会有骊嫘的激烈反应。

看多了,就不会有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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