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孰能不朽」

第七十八章青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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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宫闯进去一只邪灵, 确切来说不是闯进去的,因为那只邪灵在玉宫潜伏了不短的时间,最终窃走了玉宫宝物之一的黄金神鸟。

这影响太恶劣了。

玉宫是元洲大地上唯一不受邪灵侵扰的地方,却被一只邪灵潜伏了那么长的时间, 还窃走了黄金神鸟。

玉宫毫无疑问想拼命将这事给捂下去, 但捂不了。

那只邪灵在玉宫呆了明显不止一天, 在这期间,玉宫有不少仆役与底层甚至高层的巫失踪。

既然捂不了,那就遮掩一下, 顺便消除恶劣影响。

十年没露面的巫女终于露面了, 本意是为了安抚人心,但....那只邪灵大抵是和玉宫较上劲了。

邪灵跑掉后没人想过它还敢回去,毕竟, 那是玉宫。

打脸一回就已经很过分了, 再打第二次, 那就不是过分了, 而是岂有此理。

如此岂有此理的事, 那只邪灵就干了。

它又回来了。

众目睽睽之下,巫女被它一口吞了。

更不可理喻的是, 吃了巫女后, 那只邪灵还跑掉了。

莫说捂了,便是遮掩都做不到了, 消息以瘟疫般的速度向整个元洲大地蔓延开来。

传到蒲阪时辛筝亦是惊呆了, 起身就去找青婧。

“那个巫女是假的。”青婧道。“我师妹随身揣着一大堆机关, 只有她吃邪灵没有邪灵吃她的份。”

“可那只邪灵为何能在玉宫来去自如?”

“玉宫十年前发生了一些事,强大的武者和术士死了不少。”青婧道。“十年的时间,显然还没缓过来。”

“玉宫不是邪灵的禁地吗?”

“不是完全不能进, 有巫女或是巫子的特许便能进。”

辛筝呆住。“哪个疯子会给一只邪灵出入玉宫的特许?”辛筝的话语顿住,狐疑的看着青婧,眼前这可就是疯子呢,没有她做不出的事。

“不是我,是我师妹。”青婧道。“那只邪灵是她在这世上最珍视的人,但邪灵是什么样的生物你也是听说过的,比我还不能存于世,师妹怕它哪天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被人给

杀了,便给了它特许,让它能在走投无路时躲到玉宫去。”

不过,想来望舒自己也想不到,她给邪灵的退路被邪灵拿来做这种用途了。

辛筝道:“我头回听说有人将邪灵当做自己在这世上最珍视的人。”不怕被吃了吗?

青婧道:“师妹这一生太重情义,注定为情所累。”

辛筝无法理解,感觉望舒已经不是为情所累,而是想不开了。

不管曾经关系多好,当对方化为邪灵便已注定了无法共存。

邪灵以人为食,这是无法克服的天性。

“出了这么大的事,玉宫应该乱成一团了。”

“我不会去掺和。”青婧说。

辛筝闻言虽然很动心青婧回去继承巫女之位,但也不会强迫青婧,那是想不开。“说起来我不是很懂,你的政治手段明显高于望舒,比她更适合做巫女,为何先巫女没有选你?”

巫女的位置不比王位逊色,好人活不下去,政治手腕太低也做不了,重情义也很难生存。

“你觉得这世上会有人在了解我的本性时让我掌控巨大的权力?”青婧反问。

辛筝道:“我敢。”

青婧怔住。

辛筝解释道:“你不是好人,你搞活人实验,你有很多问题,但你会一心一意的推动文明的发展,只有文明发展了,你才能获得更多帮助你一起研究这个世界探索这个世界所有知识的人,你会是最自私也最无私的统治者。”

青婧恨不得所有智慧生物都帮她研究世界,但现有的文明做不到这一点,辛筝一点都不想怀疑青婧为了达到目的会想尽一切办法让每一个智慧生物都能过上脱产学习、不为衣食住行所忧的生活。

学者也是要吃饭的,只有解决了生活的问题,才可能达成全员学者。

至于副作用,自然也有,青婧的性格绝对会在别人考试不及格时觉得这孩子的脑子没救了,让人把生徒拖下去埋了免得浪费资源。

青婧笑。“你说的是现在的我,过去的我可不是这样的。”

辛筝想想灾难君王的丰功伟绩,觉得能理解。

被自己带歪之前的青婧,真的就是个纯粹的破坏者。

“好吧,先巫女,也是够倒霉的。”辛筝为先巫女默哀了一息便提起了自己找青婧的另一个目的。“巫女死了,你又不打算回去继承,按照先例,玉宫会变成十巫共治。王与巫姑殿关系很好,巫姑殿一直都是王的支持者,王应该会支持巫姑。”

十巫共治也不可能真的十个人全都平等,不然十个脑袋同时指挥肯定乱套,十巫里还会内部推选出一位殿主做为首巫。

巫姑殿司祭祀、祈神与礼乐,国之大事,在戎在祀,巫姑殿的地位可想而知。

可巫女本身就是神之化身,不需要祭神,因而巫姑殿一直都是帝都迁到哪,巫姑殿也迁到哪,和王权走得很近。

“巫抵殿对权力干涉得不多,这种情况只会选别人。”辛筝皱眉。“偃人,巫抵殿应该会派人来,你说巫抵殿会不会为了乔的头颅而....”

“会。”青婧道。“不过这事不难解决。”

“你打算怎么解决?”辛筝有种不好的感觉。

“算算时间,乔的头颅明天就该和战利品一起到了,我去截个道。”青婧轻描淡写的回答。

辛筝忙抓住青婧的胳膊。“别,你这么搞了,王怎么办?”

“他的处境与我有何干系?”青婧反问。

“与我有关系,帝国现在还不能乱,王权必须保持优势。”

青婧想了想,揉了揉辛筝的脑袋。“好吧,看在你的面子上,我等王和巫抵殿交易了以后再截道。”

辛筝:“....你和巫抵殿有仇?”

“往日无仇近日无冤。”但也不介意得罪。

辛筝想了想,道:“巫抵殿的人都是很好的工匠,随随便便的死了,很可惜。”

青婧凝视着辛筝墨色的眸子。“可我一定要得到那颗偃人首级。”

辛筝思索了片刻,问:“你可介意你的学识被别人学去?”

“若有人能学会,我会很高兴。”青婧回道。“知识只有不断的交流才能不断突破。”

“将你在灵魂领域的所有学识都写下来,我试试能不能替你弄到乔的首级,若是弄不到,你再去截道。”

青婧只是想得到那颗头颅,但怎么得到,她没有任何意见,选择截道只是因

为它的成功性是最大的,也是最省事的,辛筝若是能替她解决,那更省事,她想不到反对的理由,便同意了。

有一句话叫做屋漏偏逢连夜雨。

好事不一定成双,但坏事总是连成串。

没等王把巫女被邪灵所食带来的乱子给平息下去,九河走廊也传来了坏消息。

画旬夜袭阳关,只用了一晚上,阳关的城头便换上了太昊氏的金乌烈焰旗。

王生生被气得吐血。

辛筝收到消息的时候估摸着想吐血的绝对不止王一个。

九河走廊失守其实也没那么让人呕血,辛筝相信能在权力的路上走到今天的位置上,不论是王还是方雷侯防风侯等诸侯权贵们的内心都很强大,不强大的都死了。

莫说九河走廊还没完全失守,便是真的完全失守了,这些执掌帝国命运的强者都能保持冷静理智。

但这次....不怪这些实权权贵们打击能力太差。

方国皆有国号,唯帝国没有。

这是元洲的传统,种族王朝不需要国号,或者说,种族即国号。

人族帝国开了个先河,种族王朝还没亡呢,却有两个王共存。

这对种族的凝聚力打击近乎毁灭性。

也因为西荒自立的事,前任人王在太昊琰自立为王后没多久便抑郁而终了。

全天下都怨怼于他,觉得是人王无能以至于帝国沦落至此,实乃奇耻大辱,不配为王。

因而这位王在太昊琰自立为王三个月后禅让,八个月后抑郁而终。

新王,也就是如今的王继位后便一直没忘了收复西荒,不过没有强行赶鸭子上架,而是一步步的推进帝国的战略。

蒲阪没忘了金乌台,金乌台自然也不可能忘了蒲阪。

为了避免自己积攒起足够的力量收复西荒前西荒先打过来了,王自然要保证九河走廊的安全。

变革派的方国诸侯亦是此心,因而数十年来列国纷争的战火从未波及九河走廊的诸国。

九河走廊若是乱了,太昊琰肯定不会错过良机。

为了保证九河走廊的稳定,巨头们不知付出了多少,结果....不是不能接受失守,毕竟对手是西荒。

西荒是人口是不多,但比起九河走廊还是很多的,最终挡不住很正常。

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失守的速度。

这速度简直是一击即溃。

阳关的十万大军都是豚吗?

哪怕是豚犬,十万只豚犬也不可能一晚上就败成了这样。

后续的军情战报源源不断的送来,九河走廊丢了一半,没全丢了还是方雷国反应快派兵支援,再加上九河走廊本身就是天险,不然就是彻头彻尾的悲剧了。

也有阳关失守的具体情况。

画旬用五千精锐夜袭了阳关。

九河走廊的军队的确很废,几十年没打仗,哪怕是狼也退化成废物了,说它是豚犬都是对豚犬的侮辱,豚和犬的战斗力还是很强的。

九河走廊的军备糜烂松弛到了任何人都无法想像的地步。

九河走廊的军队是废物,画旬的军队却不是,数十年的时间不是在和龙伯作战就是在扫荡西荒辽阔大地上的猛兽,个个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五千能够夜袭的军队虽然有些夸张,但搞不好画旬早就提前准备了很多年呢。

大部分人族都有夜盲症,但足够的基数下认真挑挑还是能挑出不少的。

辛筝是少数觉得画旬可能根本没有提前多年准备夜袭精锐的人,因为她记得青婧说过,夜盲症的本质是摄入鱼虾和肉类过少,经常吃肉吃鱼的人都没有这个毛病。

哪怕是有这毛病,多吃鱼多吃动物肝脏也能治。

辛筝也观察过,辛原的夜盲症患者很少,因为以牛羊为食,牛羊的肠子是不吃的,因为吃了很容易生病,但肝脏是吃的。

农耕区,除非是贵族,不然就没有不得夜盲症的。

西荒草场辽阔,氓庶的饮食更接近辛原。

画旬的军队,可能九成都没有夜盲症。

画旬和帝国方面的军队作战时能打夜战很少打白昼战,深谙扬长避短之策。

但真正使得九河走廊战局糜烂的还是九河走廊自身的问题。

辛筝忍不住在用膳时对青婧说:“真可怕。”

青婧道:“自己蠢怎能怪敌人可怕?”

辛筝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青婧看着辛筝。

辛筝恍惚

的道:“太昊琰刚平定西荒后的几年,隔三差五的找阳关的麻烦,蒲阪与改革派的诸侯们为了让九河走廊的诸国没有后顾之忧,尽最大的努力让列国纷争的战火没有侵袭到九河走廊。然后,太昊琰就慢慢减少了对阳关的侵扰,我翻了很多档案,发现,九河走廊至少二十年没有战事了。”

青婧冷淡的哦了声。“二十年,废得真快。”

辛筝道:“二十年,大部分人族都活不到二十岁。不是我们废得快,而是长生种太作弊。长生种的思维很容易思考几十年甚至几百年以后,然后用数十年甚至数百年的战略来击败我们,但我们,能有人考虑到一年以后就不错了。”

青婧:“我觉得谈不上作弊,各有优劣罢了,你觉得长生种的寿命和思维太作弊,它们还觉得人族的繁衍能力太作弊呢。长寿与繁衍,二选一,长生种选择了长寿,短生种选择了繁衍能力。”

辛筝道:“我们的祖先做了一个即愚蠢又睿智的选择,这个选择决定了我们很难灭绝,但我们的文明输不起。”

帝国等级森严又复杂。

地位最低的无疑是奴隶,但奴隶也有三六九等之别。

理论上,地位最低的奴隶是非人族智慧生物出身的奴隶,但实际上这部分奴隶只是礼法上地位最低,但生活的话....并非最差的,相对来说,在奴隶中属于上等水平。

异族奴隶以靖奴为主,靖奴是几千年被黄帝给灭国的靖族,靖族建立的种族王朝覆灭后,整个靖族自此离散,大半沦为人族的奴隶,少数隐匿地底,但不管是哪种,都矢志复国。

帝国历史上多次奴隶造反都有靖人的影子,靖族复国军如跗骨之蛆般隐藏在帝国的阴影里,千年如一日的给帝国放血。

人族日后若是在种族战争中输了,让灭国了,可以参考一下靖人的生活,再惨个十倍左右。

不是歧视,而是同样为奴,靖族比人族更有用,靖族在冶炼方面很有天赋,让一个靖族和一个人族同时学习冶炼铸造,除非那个人才是个天才,不然同样的时间里,肯定靖族学的水平最高,更惨烈

的是靖族的寿命还比人族长,靖族的寿命在五百到七百岁之间。

不过,人族那时候的表现可就未必比得上靖人了。

靖人亡国两千多年了,始终不忘复国,而人族....复国梦能坚持一百年算她输。

当然,若征服者统治水平不够高,那就不用思考一百年这个问题了,因为人族一定会造反,而以人族的数量,造反哪怕失败了,也一定能拉着征服者一块走。

可若征服者统治水平够高,前期苛政,苛政得差不多时再怀柔,人族....堪忧。

无关种族性格,纯粹寿命问题,人族的寿命太短了,一百年足够人族所有人都被替换,征服者是不会让人族的新一代人记得人族的过去的。

种族仍旧会延续,但文明却灭亡了。

不想落入那么惨的境界,帝国就必须国祚绵延万世。

人族,输不起。

辛筝心情颇为沉重,不论怎么看,未来都很悲观。

辛筝饮了一盏熟水,调节了心情,不再想这种沉重的事情,问青婧:“你会考虑一百年以后的事吗?”

“当然会。”

“为何?”

“一百年以后我肯定还活着,我当然要考虑那个时候的事。”

“我好奇的问一句,你现在的寿命是?”

人族的寿命撑死两百岁,就这还得是第四境的武者或是术士才能做到,但青婧....辛筝只能说,她以前是纯血统人族,现在嘛,鬼知道是什么物种。

青婧想了想,道:“我也不知,但我感觉,一千年以后我肯定还活着。”

辛筝:“....你怎么做到的?”

“你也想长生?”

“我很好奇能不能普及。”

青婧默了须臾,道:“我的情况是独一无二的,很难重演。”

“那算了。”辛筝非常干脆的失去了兴趣。

“你不是渴望不朽吗?如果你想,看在你我的交情上,我可以帮你。”青婧说。

“长生有很多方式,我干嘛要选最痛苦的?”辛筝反问。

“痛苦?”

“一千年以后你还活着,但你如今在意的所有的人和事在千年后都将不复存在,你如今所珍惜的,于千年后的你而言将不值一提。”辛筝道。“即便

你以后会不断拥有新在意的人和事,但也注定失去。”

青婧用眼神无声的表示着:莫名其妙。

辛筝笑,由衷的为青婧感到高兴。“你不懂,这是幸运。”

如果有一天青婧懂了,那就是悲剧了。

只有永远不懂,青婧才不会成为第二个炎帝,那个哪怕是从龟甲上的刻字中都能让人读出浓浓孤独的帝王。

帝王获得了长生不老,失去了所有。

青婧迷茫的看着辛筝。“没有人不渴望长生,或者说,长生是众生最刻骨的渴望,我能读出来,你也一样。”

辛筝颌首。“我渴望长生,但我希望的长生是所有人一起的长生。”

青婧很难理解,但还是道:“那很难,每个物种的寿命长度是写在生命信息中的,想要所有人一块长生,只能靠发展文明来加快进化,当然,也可以选择自然进化,但自然进化的话,过个几千万年都很难长生,如果人族能延续到几千万年后。”

辛筝道:“但那是正道。”

青婧挑眉。

辛筝:“我不知道炎帝是怎么做到的,但看她晚年的疯狂,我觉得,那应该不单纯是王座之上坐久了的后遗症。还有你,你身上可有后遗症?”

“我没有感觉到后遗症。”青婧道。“不过师尊对于我获得了漫长的寿命却一切正常时的态度,我想,本来应该有后遗症的,但不知为何,它没有在我身上出现。”

辛筝怔了下。“你该不会连有没有后遗症都不确定就往自己身上试了吧?”

青婧摇头。“不,我也不清楚我是如何获得长生的,不过发现自己的生命产生了变化后我研究过自己,应当是我以前在自己身上做的各种尝试在累积之后发生了一些奇妙的变化,然后我便如此了。”

辛筝觉得这还不如不确定有没有后遗症就往自己身上试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辛筝是个俗人,她渴望长生不老,但她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承受不了个体的长生不老的代价,所有在意的人和事都将离她而去,她如今所在意的,在千年之后也会放下,不再有意义,那是她所不能接受的。她珍惜自己拥有的和

失去的一切,哪怕大部分都已经失去了,但她不想失去珍惜的心态,不希望有朝一日回忆起自己很早的时候失去的那些东西时再也感觉不到温暖与悲伤。那意味着她完全失去了人性,再也不是人了。

所以真给她一颗长生不老药,她只会随手扔掉。反倒是给她一个能够普及的长生不老生物技术,她肯定会笑纳。

她的这种心态也会让她不会落到最悲惨的境界,想要长生,要么通过文明进化改变基因,一代比一代长寿,但享受到的都是子孙,自己是别想了;另一种就是走捷径获得个人的长生,但走捷径是要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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